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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第五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

发布时间:2024/05/15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2024〕143号)要求,现将我市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市企事业单位(不含省部属驻厦单位)在职人员,且已经获得福建省省级(含省直各部门)、市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人才,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科研工作,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成就在我省青年中处于领先水平,有望经过培养获得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
  (二)在厦已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在申报单位,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国籍不限,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
  1.全职在厦工作满1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2.在厦创领办企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裁、合伙人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业投资30%以上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企业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人员,已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A类人才),以及“省重点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不再参与申报;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和支持计划与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和支持计划不得重复入选。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范围
  1.按照隶属关系原则申报,申报人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经市区级主管部门或园区管委会审核后推荐上报。
  2.中央在厦单位、省直单位(含高校、省属企业等)申报人员应向省级主管部门报送,不经我市申报。
  (二)申报方式
  申报应选择下列三种方式之一:
  1.单位申报,经各设区市研究推荐;我市推荐名额为3人。(每家单位限报1人)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且经3名及以上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属同行业的特级人才或A类人才)实名推荐,每位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或A类人才)推荐不超过3人。
  3.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家企业可推荐1人。
  通过第1种方式申报的,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拟推荐人选建议名单。因第1种申报方式我市仅3个名额,建议申报人优先选择第2、3种方式申报。以上三种申报方式的申报材料均须经所在单位及市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园区管委会审核盖章后上报。
  (三)评审程序
  1.厦门市按分配推荐名额上报省人社厅。
  2.省人社厅组织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对申报人选进行专家评审、实地考评。
  3.人选名单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省人社厅研究后,按有关程序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填写《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
  (二)申报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个人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证明材料、产品知识产权和品牌的有效证明、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申报书》填表须知;申报材料不得涉密;证明材料需做目录)
  (三)选择第2种申报方式,应同时提交经3名及以上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属同行业的特级人才或A类人才)实名推荐的书面推荐意见一份,并提供3名专家的入选证书(证明)。
  (四)选择第3种申报方式,应同时提交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入选文件(证明)。
  《申报书》(一式三份),《材料封面》、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盖章并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市区级主管部门或园区管委会需对申报材料审核并在申报情况一览表上盖章。
  四、申报要求
  (一)请于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材料报送,逾期未报视为放弃;以上材料电子版本(需分别报送Word格式和pdf格式)请发送至邮箱;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报送至市人社局,未加盖公章的材料不予使用。
  (二)推荐兼顾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人才和产业创新类人才,进一步聚焦“四个面向”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重点突出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前沿领域和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人才的支持。
  (三)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书,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或称号。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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