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火炬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5届民营企业类引进生岗位需求(第一批)的通知》(闽工信函人事〔2024〕303号),现就开展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5届民营企业类引进生选拔,协助做好岗位需求征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福建省引进生自2012年实施以来,目前面向国内著名高校重点学科专业的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选拔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民营企业类。民营企业类着眼于选拔培养在重点民营企业从事管理、技术等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征集对象范围是省内知名民营企业,重点是国家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发展空间大、薪酬待遇好的人才平台。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拔引进后,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工信厅负责宏观管理,相关民营企业负责日常管理。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科学院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 符合当年度引进生专业目录,并满足招聘企业所规定专业方向及相关条件(面向企业征集)。 配合企业2025届“校招”安排,预计2025届福建省引进生招聘工作将于2024年8月左右启动,9月由省委组织部、省工信厅会同各企业开展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等,并确定拟录取人选。为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选拔考试、体检由用人单位自主组织开展。 ①来闽第1年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奖励补助。②来闽7年内在闽首次购房(含人才公寓)的,在来闽满2年、与相关企业正式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后,给予博士40万元、硕士30万元购房补助。③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认定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参评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支持资金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等原则执行。④配偶随迁就业、子女入学等事宜,根据需要由组织人事部门予以统筹协调。 ①博士、硕士分别由用人单位提供不低于所在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最新公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2倍的薪酬待遇,并作为较为重要的管理、技术岗位的储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②将引进生纳入企业现有的“管培生”等培养序列,为引进生规划更为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包括安排资深行业专家指导、多层次多部门轮岗等方式。 ①选拔引进前2年,与相应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选拔引进来闽后,企业应结合实际和培养计划,安排多岗位多层次锻炼。②选拔引进2年后,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合格及以上,且与所在企业继续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相关人选继续纳入引进生管理。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延长1年后再进行考核;延长期考核仍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不再纳入引进生管理。 申报单位请将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岗位需求表分别在 6月12日和6月27日前反馈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 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市工信局602室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