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提醒 : 本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即将截止

发布时间:2024/06/13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申报时间

 

 

本批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第七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请企业合理安排时间申报,避免错过本批次申报时间。

 

 

 

申报条件

 

 

 

 

 

企业申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影响评定等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实施细则》规定的企业评价或认定标准。

 

 

申报程序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

申报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选择“创新型中小企业”板块,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线下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申报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选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板块,在培育平台上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根据系统指引填报《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对照《实施细则》自行评分,满足评价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填报《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综合评分评价表》;满足直通条件的企业填报《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直通条件评价表》。申报企业需在培育平台上传佐证材料。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先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如前期未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请于本批次同时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企业采用线上申报方式,线下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详细内容请参考《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工信规〔2024〕3号)。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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