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厦委办发〔2022〕20号)和《厦门市科技特派员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厦科规〔2022〕2号),2024年我市拟开展若干项市技特派员专项创新服务载体项目(含:闽西南协同创新项目),支持建设一批有代表性的科技特派员专项创新服务载体,更好地服务我市乡村振兴和三明、龙岩地区发展,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
现面向社会征集2024年厦门市科技特派员专项创新服务载体项目指南建议。下一步,我局将参考征集的指南建议,做好指南的论证、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方向建议
围绕科技特派员助力我市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一步拓宽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向二产、三产延伸,支持领域包括:改造提升我市优势特色农业(粮食、果蔬、中药材、花卉、水产等);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农机装备(数字农业装备、农产品保鲜加工与储运技术装备等);农业绿色技术、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生物医药等产业服务等。
其中,闽西南协同创新项目:基于满足三明、龙岩两地农业农村需求,项目牵头单位为我市企业,参与单位为三明市或龙岩市企业;应体现协同创新,双方合作意愿强。
二、项目支持方式
项目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予以资助,每个项目拟支持金额不超过8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企业牵头申报按1:1配套。主要创新服务活动、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地点应在厦门市域内;
其中,闽西南协同创新项目我市财政资助金额、外市企业自筹、外市财政资助金额按1:1:1的比例配置。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地点可在厦门、三明或龙岩市域内。
请各单位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指南建议书及项目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592-2021871、2021852;邮箱:kjj_zrz@xm.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24年科技特派员创新服务载体征集”。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科社〔2024〕10号附件1
2024年厦门市科技特派员专项创新服务载体
项目申报指南建议书
(字数不超过2000字)
一、项目牵头单位基础条件
二、项目内容
四、项目计划目标
五、预期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包括带动产业方面)
六、指南设置建议(项目内容、考核指标等,格式可参考2023年厦门市科技特派员专项创新服务载体项目指南,详见市科技局网站)
厦科社〔2024〕10号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