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湖里区2023年度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7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湖里区支持企业培育研发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厦湖工信〔2022〕33号)有关规定,现就拨付湖里区2023年度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通知如下:3、在同个有效期内,企业已获得厦门市其他区(含火炬高新区、自贸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根据《关于认定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厦科联【2023】17号)、《关于认定厦门市2023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厦科联【2024】2号),经筛查,共有厦门建发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112家企业初步符合拨付区级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条件。现将拟拨付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7月2日,逾期视为无意见。公示期间,如有疑异或意见,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并对公示工作予以监督。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署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1.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属于规上企业的,首次认定再给予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再给予奖励10万元。2.对资格有效期内从市域外整体迁入我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度或下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规上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方式一: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慧企云”平台(www.xmsme.cn),进入“免申即享”兑现页面,或直接登录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msjx.xmdanao.com)进行操作方式二: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湖里“亲清一家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qyfw.huli.gov.cn),点击“政策服务”栏目中的“线上申报”窗口,跳转至市级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平台进行填报。2.进入兑现页面核实并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按要求上传申报承诺书、完税证明等材料,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单位盖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3.点击“确认兑现”后等待审核,及时按要求补充材料。网上填报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7月10日。若自愿放弃可在兑现页面点击“放弃兑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附件:湖里区拟兑现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