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3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闽科企函〔2024〕7号)精神,现就我市组织开展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评价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2)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2.直通车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第(1)—(4) 项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不受上述第(5)项条件的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申报时间及流程
1.企业申报时间:6月27日至9月30日。
2.企业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
评价指标说明详见附件2。
三、实地核查及集中抽查
1.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市科技局确认提交前将开展实地核查: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2.开展入库企业集中抽查工作。年底前将开展集中随机抽查,由省科技厅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名单,被抽查企业提供核验材料,省科技厅将对核验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编号。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四、注意事项
1.所属行业为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的企业,不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入库范围,不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2.《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样表)见附件3。
3.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
4.结合企业《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的最终数据填写,若尚未出具审计报告和鉴证报告,则根据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填写。其中研发费用总额为自动累计,需要点击“添加研发项目”“新增”,填写2023年进行的研发项目信息。
5.研发项目名称应遵循一定范式,比如“***的研发”,不可以填写产品名称或生产型项目的名称。
6.上年度企业主要产品情况表须填写1—3个产品名称及技术领域,点击“新增产品”即可开始填写。产品名称不能简单填写产品型号,技术领域不能选择“无”。
7.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表,可以点击“获取知识产权信息”。若无法获取,只能点击“新增知识产权”,人工上传资料。新增知识产权有以下要求:
(1)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
(2)必须上传知识产权证书(或专利授权通知书+国知局出具的缴费凭证);
(3)专利授权时间超过一年的,除了专利证书还须附上近一年国内知局出具的年费缴费凭证;
(4)受让的专利须附上国知局出具的手续合格通知书。
8.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情况按照全国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公布的标准进行填写,并上传相关附件。
9.企业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情况表,如企业是研发机构须上传政府部门印发的文件及附件。
10.企业近五年内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情况表,系统可自动获取。
五、咨询联系方式
系统注册/登录问题:010-87901013、010-87901032、010-87901073
账号问题:010-12381(工作日9:00-17:00) 
填报环节系统支持:010-88656315
政策咨询:010-68209142、010-68209141、010-68209153
福州市科技局高新处:赵舒仪 83353734
附件: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闽科企函〔2024〕7号)
2.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67号)
3.《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样表)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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