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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数字厦门工作要点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9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24年数字厦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7月1日
  
2024年数字厦门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抢抓党中央赋予厦门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省委省政府支持厦门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等战略机遇,按照全国数据工作会议精神、数字福建年度工作要点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加快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全面赋能城市治理现代化、数字营商环境优化、数字产业协同发展和改革创新试点等工作,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贡献数字力量。
  一、赋能城市治理现代化
  (一)夯实数字基础设施
  1.优化升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新增万兆无源光网(10G-PON)端口1.1万个,5G基站1000个。加大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推广力度。组织举办第四届厦门5G应用大赛,促进5G行业应用发展。(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局,市数据管理局)
  2.统筹部署算力基础设施。优化智能算力发展和应用补贴政策,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鼓励鲲鹏超算等现有数据中心按需提质扩容,构建多层次算力供给体系,支撑多样化业务及产业生态需求。(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财政局,市通信管理局)
  3.加速发展融合基础设施。推进实景三维厦门建设,强化地下空间资源数据管理,打造智慧城市统一时空信息底座。持续推进厦门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综合型二级节点建设运营。深化智慧港口建设,推进集装箱码头智能化改造升级。(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工信局、厦门港口局)
  (二)提升数字底座支撑能力
  4.强化云网数基础支撑。统筹推进政务云资源整合和公共密码资源池规划建设,提升政务云资源管理水平,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按照上级部署,加快政务外网、金宏网“两网整合”、新政务信息网割接及市区两级横向网对接迁移工作。升级公共数据资源平台,强化公共数据治理和需求清单梳理,推动公共数据按需回流属地。(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密码管理局,各区政府、自贸委、火炬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5.优化中枢平台应用支撑。提升城市大脑中枢作为智慧城市数字底座的基础能力,增强AI中台、感知中台等中枢平台的应用支撑,为全市各类应用提供更多算力、算法和数据的赋能。(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公安局)
  6.强化公共技术服务支撑。优化提升电子证照、身份认证等公共技术能力。探索重点场景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加快“i认证”厦门市政务工作人员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建设。提升数字身份核验能力,拓展线上应用范围。(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市直相关部门)
  (三)提升城市协同治理能力
  7.推进市域治理“一网统管”。加快市域治理“一网统管”项目建成投用,推进行业平台、区级平台与市城市事件协同管理平台对接,构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协同联动机制。坚持应用导向,强化校园周边特定人员协同处置、“九小场所”协同管理等重点场景的应用推广。(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公安局、教育局、执法局、市政园林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政府)
  8.减轻基层指尖负担。依托厦门网格通平台,推动网格信息“一次登录、一口采集、多方共享”,解决社区网格员多平台系统重复录入数据问题,实现为基层减负。(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数据管理局,各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9.深化城中村智慧化管理。建成市、区两级城中村现代化治理智慧管理平台,深化“雪亮工程”建设应用,全面提升城中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公安局,各区政府)
  二、赋能数字营商环境优化
  (一)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
  10.推进政务服务“一网好办”。强化跨部门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持续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智能化水平,深化“免证办”“码上办”等改革,加快“无证明城市”建设,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便捷度。聚焦民生“关键小事”,推动更多高频、特色服务应用入驻闽政通。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数据采集标准,打通政务服务系统和“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基础库数据,实现事项“数据最多采一次”。(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各区政府、自贸委、火炬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11.推进政务办公“一网协同”。加快工信、商务、国资等部门一体化平台建成投用。打造“一网协同”一站式政务工作平台和“i政务”统一政务工作移动端入口,推广公文无缝流转、进度跟踪、会议管理、督查督办等协同应用,提升各级党政机关政务办公和业务协同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国资委、数据管理局等市直各部门,各区政府、自贸委、火炬管委会)
  (二)提升民生保障数字化水平
  12.推进数字文旅建设。深化智慧文旅一体化平台开发,建设智慧文旅指挥中心,加强文旅市场管理。完善公共数字文化云平台,打造实体与数字化相结合的群众文化协作共享平台。支持“翔安旅图”融文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智慧博物馆建设,打造线上数字展览。(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翔安区政府)
  13.推进智慧教育发展。提升校园基础设施数字化水平,创建30所市级智慧校园达标学校,争创第三批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智慧校园试点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4.推进医疗数字化转型。落实福建省“三医一张网”建设和应用推广要求。持续扩大“信用就医”场景覆盖面。加快厦门国家追溯码应用示范点建设,推进药耗管理智能化。(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
  (三)提升行业管理数字化水平
  15.加强智慧监管。完善通用型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开发建设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的闭环应用。积极争创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6.提升企业便利化服务。深化智慧税务建设,上线推广新电子税务局,持续拓展数电票应用。构建数字化公共资源交易体系,打造“一网交易”门户,拓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广度和深度。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探索与金砖国家开展跨境贸易单证互联互通。推进数据跨境服务体系建设,运用清单化管理模式,为企业申报提供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数据管理局、商务局(口岸办),市委网信办,自贸委〕
  三、赋能数字产业协同发展
  (一)做大做强数字产业集群
  17.强化数字技术攻关。完善科技创新机制,支持第三代半导体、人工智能、未来网络等数字领域科技项目和“揭榜挂帅”项目。支持数字领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落实研发中心、创新中心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8.提升优势产业能级。加强电子信息企业本地上下游配套,推动电气硝子10.5代液晶玻璃基板、天马8.6代新型显示面板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巩固提升软件名城特色优势,按要求做好软件名城动态评估。推进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支持各区争创省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数据管理局,各区政府、自贸委、火炬管委会)
  19.壮大人工智能产业。开展“人工智能+”专项行动,鼓励支持优势企业持续研发垂直应用,打造厦门行业大模型产业集群。大力拓展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优势和特色应用场景,推动更多产业化应用落地。加强示范推广,征集发布一批人工智能应用需求和典型案例,培育一批人工智能领域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进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赋能中心建设,帮助中小企业高效转型。(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
  (二)推动数实融合纵深发展
  20.加快制造业“智改数转”。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增量扩面,力争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落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任务,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600家试点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21.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深化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持续推动优质文化产品和数字服务提质增效。引导跨境电商海外仓、集货仓建设,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商务局)
  22.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推动农业机械信息化发展,试点开展农机作业监测、网上呼叫、就近调度等数字农机服务。加快建设一批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积极培育申报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构建完善数字产业生态
  23.强化园区载体建设。优化提升厦门软件园及其拓展区,加快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建设,持续推进翔安数字经济产业园、湖里金砖数字工业园区、海沧集成电路产业园等特色园区发展,谋划招引一批代表性项目。(责任单位:火炬管委会,集美区政府、翔安区政府、湖里区政府、海沧区政府)
  24.强化发展要素保障。积极融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围绕智能计算中心、数据资产评估登记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开展场景招商、数据招商。强化项目储备和服务指导,紧盯投、贷、债具体投向,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国家数字领域专项。推动我市人才申报省级数字经济高层次人才。(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发改委,市委组织部)
  25.营造浓厚发展氛围。积极筹备参与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继续办好中国人工智能大赛、中国互联网企业综合实力指数发布会、金海豚奖作品大赛等品牌活动,打造技术竞赛、人才交流、产业对接平台,进一步推动企业“引进来”“走出去”。(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工信局)
  四、赋能改革创新试点工作
  (一)创新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26.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全面实施《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推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和共享开放等制度落地见效,研究制定数据资产登记等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公共数据治理与脱敏规则,规范公共数据开发主体活动。(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27.打造厦门数据港品牌。加快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心、数据资产登记中心建设,征集厦门数据资产评估单位,按规定推动企业数据资产评估、会计核算等工作。加快完善数据交易规则,建设厦门数据交易平台,构建安全、可信的数据交易环境,吸引外地数商来厦交易。推进厦门数据港产业基地建设,研究制定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政策措施,引进和培育一批数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推动数据要素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财政局等市直各部门,火炬管委会,各区政府)
  28.推进数据融合创新应用。落实“数据要素×”三年行动方案部署,聚焦医疗健康、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策划一批影响力大、惠及面广的应用场景。发布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开发目录和应用场景目录,搭建公共数据融合开发平台,举办数据创新应用大赛,促进公共数据资源社会化增值开发利用,更好发挥数据要素基础作用和创新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交通局、科技局、文旅局、卫健委、应急局、执法局、市政园林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市委金融办,厦门金融监管局、市气象局,各区政府)
  (二)优化政务信息化改革
  29.完善建设运营机制。优化政务信息化改革实施方案。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资金保障力度,按照“主体多元、资金多元”,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我市信息化建设。加强数字化发展评价,优化数字厦门、数字经济考核指标体系,做好上下衔接,奋力争先进位。(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财政局、发改委,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30.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强化制度引领,推进政务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度落地实施,健全完善项目前期、变更和结算等有关制度。加快数字资源一体化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数据、项目、云资源等要素相互关联、协同管理。探索信息化项目造价标准化智能化,促进信息化建设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市直各部门)
  31.筑牢信息安全屏障。采用商用密码技术加强信息安全防护,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密码应用,严格落实商用密码“三同步一评估”管理要求。构建基于商用密码技术的密码安全防护体系,加强商用密码应用监督检查,强化商用密码作为信息安全防护的核心技术和基础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市数据管理局、密码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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