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强调,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不久前,泉州市出台了总结推广“安踏经验”,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十条意见,简称“创新十条”,前瞻性地体现了大会有关精神,其中一大突破就是,变“政策推动”为“路径指引”,在政策针对性、可操作性上下工夫。“创新十条”一亮相便令人耳目一新。
不同的企业甚至同一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自主创新路径的选择各不相同,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尽可能地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便利化、人性化、精细化服务。针对众多民企处于转变提升的关键期,泉州发挥政企互动的优良传统,深入安踏等代表性龙头企业调研,从泉州宏观政策层面进入了企业微观运作领域,瞄准当前制约民企创新问题的“靶心”,总结提炼可供民企借鉴引用的“创新十条”,引导企业成为研究开发、研发投入等“五个主体”。
在此基础上,泉州把政府引导的“有形之手”与市场倒逼的“无形之手”紧密结合,创造性地引入“鼓励+倒逼”机制,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建立新型科研机构等。作为突破民企“成长烦恼”的战略性举措,在福建省率先开展“五清零、六提升”活动,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产业技术研发创新体系,这在国内并不多见,颇具有借鉴意义。
当年,安踏“体育明星+央视广告”模式,在泉州掀起了一阵“创牌风”。我们期待着,“创新十条”将催生一大批科技型创新型企业,使之成为推动泉州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打造民营经济“乐园”的重要推力,续写区域创新发展的壮丽答卷。
附:泉州“创新十条”简要内容
(一)大力弘扬“永不止步”的企业创新精神。
(二)引导民营资本更多地投向实体经济的科技创新领域。
(三)积极推动企业进行开放式创新。
(四)营造活力高效的人才生态环境。
(五)突破研发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瓶颈。
(六)运用信息技术促进全系统创新。
(七)重视鼓励企业的微创新。
(八)提升“泉州制造”的创新价值链。
(九)推动供应链整体创新实现上下游共赢。
(十)完善科技创新管理服务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