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明确2022 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支持范围等事项的通知》(闽市监知运〔2022〕188号)、《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支持范围的补充通知》(闽市监知运〔2023〕23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漳州市支持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漳市监综〔2023〕2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申报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奖补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校院所、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三年内未列入市场监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并且未存在严重非正常专利申请、经认定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一)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奖补项目以项目实施或认定时间为准,对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奖补。(二)按照不重复奖补原则,此前就同一项目已享受奖补的,不再重复奖补。本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8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项目分为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各项目具体申报方式及所需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适用网上申报的项目,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登录“福建省知识产权智慧协同平台”(网址:https://lead.fjsippc.com),选择“公共服务”菜单下的“政务服务”,选择相应项目的奖补管理系统,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行在线申报,并按系统要求上传申报材料,保存成功后提交。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贴息项目采取企业委托贷款银行经办机构申报的方式,由贷款银行市级机构初审后上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复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专利质押贷款项目和知识产权保险项目由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其余项目由属地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后上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复核;市直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已有闽政通法人账户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单位需先通过“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请选择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注册页面(法人用户注册)选项。网上初审或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须在线下载打印申报书盖章后扫描上传申报系统,同时纸质申报书、承诺书连同纸质申报证明材料(注: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制作申报材料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至属地县(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贴息项目由贷款银行市级机构审核后将纸件材料统一报送市市场监管局;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专利质押贷款项目和知识产权保险项目审核后纸件材料由申报单位直接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要求对相关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在申报单位上传申报书(盖章)扫描件后,须登录“福建省知识产权智慧协同平台”(网址:https://lead.fjsippc.com/login/gov)将推荐项目上报市局,并于2024年8月12日前将推荐函、各个项目汇总表、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一份报送市局,推荐函和汇总表纸质盖章扫描件电子文档请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申报书(见附件2)和承诺书(见附件3),连同申报证明材料(注: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制作申报材料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至属地县(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1.奖补标准将根据《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漳州市支持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漳市监综〔2023〕26号)文件精神和申报情况进行统筹安排。2.对于专项资金申报主体和利益相关方,如编造虚假交易、提供虚假材料等串通造假手段骗取中央财政资金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业务咨询:漳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杨艺超,电话:0596-2924412;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41号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