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明确 2022 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支持范围等事项的通知》(闽市监知运〔2022〕188号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 2022 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龙岩市支持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岩市监〔2022〕200号)精神,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纾困解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有效专利权的中小微企业;(二)以自有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且在2023年度已还清贷款的企业。(三)专利权质押合同签订时间应不迟于贷款合同签订时间,并在专利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完成登记程序。专利权质押合同与贷款合同应存在关联性,且企业提供质押的专利与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相关性。(四)在同一笔贷款项目中,企业已获得财政贴息资金的,不得再申报此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五)企业不存在失信主体联合惩戒行为,且没有涉黑涉恶记录。(一)申请企业填写《龙岩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4.银行发放贷款凭证、银行还贷凭证和利息支出凭证;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经企业所在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惠企窗口提交。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会同县(市、区)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签署推荐意见并附推荐函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由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后下达贴息资金。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明确 2022 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支持范围等事项的通知》(闽市监知运〔2022〕188号),此次贴息经费由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承担。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审核的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对同一笔贷款项目采取企业还贷后给予一次性核拨的办法,在现有中央专项资金预算范围内,根据资金情况按2023年12月的一年期LPR利率(3.45%)的20%以内比例给予贴息补助,实际利率低于3.45%的按实际利率计算。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每年享受贴息金额不超过20万元。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推荐函、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件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