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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加快集聚高校毕业生来(留)晋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08/15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②购房补助

 一、适用对象

2024年2月6日以后首次新引进到我市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在晋江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大专生,技工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
1.首次在我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在我市同一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缴费至少3个月,且申请时仍在岗。
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晋江无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于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后一年内线上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二、补助标准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大专生分别提供购房补助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1万元。技工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本科学历、大专学历落实购房补助待遇。
三、发放方式
分两次发放,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的第一年发放50%(发放时需在晋参保),第三年根据其就业创业情况发放另外50%(发放时需三年内均在晋连续参保,且仍在我市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
四、申请材料(以系统申报材料为准)
1.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结婚证。
2.学历证明。高校毕业须提供毕业证书、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技工院校毕业须提供毕业证书、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验证报告。
3.工作证明。在晋就业的申请人,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等就业证明材料及缴交社保证明;在晋自主创业的申请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公司章程等创业证明材料及缴交社保证明。
4.购房证明。购房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或不动产权证(购买二手商品住房)。通过其他方式取得住房的,不予补助。
上述材料均需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登录“泉州人才港湾”网站(http://www.qzrcgw.gov.cn)或“泉州人才港湾”微信小程序进入“青年人才新八条”模块,点击“购房补助申领”进行注册申报。
六、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135号档案馆503室
服务热线:0595-85661234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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