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意见 》(泉政办〔2017〕150号)精神,推进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二)县(市、区)推荐时间:10月28日17:30前(一)申报: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按照《泉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泉科规〔2023〕4号)精神,发动所在地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并填写《泉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表》(附件1,附佐证材料)。申报材料应完整齐全,内容真实可靠。(二)初审: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申报单位的研发投入、失信情况等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并出具书面推荐函。(三)专家评审及现场考察:采取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拟认定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四)公示:在市科技局网站等媒体上公示拟认定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认定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有异议的按照《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处理。联系人:陈馨,联系电话:0595-28282813,1515952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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