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现有部分打着国家某某部委旗号的培训机构和单位组织要求节能服务公司、重点用能单位等相关人员参加所谓的“注册高级节能评估师、能源审计师、能源管理师岗位资格认证”培训,并声称经培训后所获证书“是对持有人业务水平与技术实力最具权威性的证明,及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申请条件,也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以及作为合同能源管理EPC专业人才职业能力考核的证明,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及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之申请条件”。
对此,我委特郑重声明:此类培训与我委没有任何关系,是否参加培训与节能服务公司能否备案、能否获得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及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无关,也与我们对相关专业人员业务水平与职业能力的考核认定无关。
特此声明。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