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学技术局、高校院所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行业技术创新中心:
为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榕政办〔2020〕114号)中《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引导和支持我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行业中心”)建设发展,发挥平台作用,集聚行业人才,攻坚共性难题,加速成果转化,促进产业链创新链双向融合。根据《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将对行业中心开展2024年度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参加2024年度考评的行业中心共32家,其中,复评1家。(详见附件1)
二、考评所需材料及提交要求
(一)考评材料(需在考评期2021年-2023年内)
1.行业中心工作总结(盖章件),非年度总结,以行业中心考评评价指标为提纲;
2.行业中心考评评价指标(自评分并填写说明,详见附件2);
3.考评评价指标的证明材料,需装订成册(见附件3);
4.行业中心考评意见初稿(见附件4)。
(二)考评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参加考评的行业中心于10月18日(周五)前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同时电子版请发送邮箱:kejicg@163.com。
寄送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517科技服务与平台处 吴岚箬18259301859。
三、其他
1.考评会议具体事项另行发布通知。
2.考评结果为优秀的行业技术中心按《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榕政办〔2020〕114号)规定,给予10万元奖励。
3.对未按时提交或不提交考评材料的行业中心按照考评不合格处理,纳入下一年度复评名单,两次考评不合格将予以取消行业中心资格。
附件:
1.2024年度行业中心考评名单
2.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考评评价指标
3.考评评价指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4.行业中心考评意见初稿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