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宁德市星创天地认定申报及2021年市级星创天地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4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各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星创天地建设与管理,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根据《宁德市星创天地管理细则》(宁市科规〔2023〕1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2024年宁德市星创天地认定及2021年宁德市星创天地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宁德市星创天地认定

  (一)申报条件 

  1.星创天地的运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法人资格的涉农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星创天地须由科技特派员牵头或参与建设,成立且实际运营时间在1年以上。

  2.具备基本的服务设施。可自主支配场地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创业工位不少于10个。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之和不低于总面积的90%,能为入驻企业、创业团队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会议室、洽谈室等公共办公场地及创业培训、检测、商务、宽带网络等相关服务。 

  3.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能满足创业者需求的由科技特派员、成功企业家、技术专家等组成的不少于3人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 

  4.具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立足各地农业农村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具有一批适用的技术成果,示范推广能力强,能够整合延伸农业产业链并促进价值链提升。有不少于30亩的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或一定规模的加工基地(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 

  5.具备“互联网+”网络平台(线上平台)。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和服务模式创新。 

  6.具有较好的创业孵化基础。已吸引入驻的创客、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不少于6个,其中创业企业数量不少于2个。入驻创客、创业团队、企业经营项目应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 

  7.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企业(团队)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日常服务等完善的管理文件。 

  8.已获得省级以上星创天地、众创空间及市级众创空间的原则上不再推荐申报2024年宁德市星创天地。

  (二)申报材料 

  1.宁德市星创天地申请表(见附件1); 

  2.星创天地运营机构注册证照复印件; 

  3.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在孵企业(团队)与服务场地分布图; 

  4.星创天地建设情况介绍,包含星创天地的功能定位及特色理念、服务模式及内容(含创业导师、培训、投融资服务等)、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情况(含线上及线下平台等)、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情况及典型案例(重点介绍星创天地如何帮助创业企业、团队及创客解决问题);

  5.在孵、毕业的创业企业(团队、创客)名单(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入驻协议复印件; 

  6.创业导师人员名单并附从事专业资格证明复印件及签约证明; 

  7.星创天地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及学历证明材料; 

  8.创业培训佐证材料;

  9.星创天地运营管理制度(包含企业、团队、创客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以及商业和服务模式创新等)。

  (三)申报要求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现场核实,将申请材料(一式1份,申请表与附件材料合并装订,并按申报材料序号顺序装订)、推荐函和宁德市星创天地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4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宁德市科技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bgs003@ sina.com。 

  二、2021年市级星创天地绩效评估

  为推动我市星创天地健康发展,按照《宁德市星创天地管理细则》中每三年对已认定的市级星创天地进行绩效评估要求,对2021年认定的市级星创天地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一)评估对象

  2021年认定的市级星创天地(含2023年度评估整改2家)。

  (二)评估内容

  按照申报时的目标和任务,对运营和发展情况、集聚创新创业人才情况、技术集成示范情况、创业培育孵化情况、创业人才培训情况等进行评估。

  (三)评估程序

  评估采用自评与现场核实相结合,参评对象结合《宁德市星创天地绩效评估自评打分表》(附件5)进行自评,填写《宁德市星创天地运行状况监测表》(附件4)和自评报告(附件格式见附件6),并将监测表、打分表、自评报告及相关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加盖运营主体公章后提交至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现场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合格、不合格或撤销),填写《宁德市星创天地绩效评估审核汇总表》(附件7),以推荐函形式于10月31日前报送宁德市科技局。

  (四)评估结果

  绩效评估结果不合格者,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行文摘牌,退出星创天地管理;不参加绩效评估的,视为自动放弃星创天地资格。对在评估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不良信用行为的星创天地,经查实,评价结果认定不合格,并将相关责任主体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宁德市科技局农社科  魏春锋  王炜航 

  联系电话:0593-2832930 

  联系地址:宁德市科技服务中心大楼1103室(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源路2号)

  附件:1.宁德市星创天地申请表

      2.在孵及毕业的创业企业(团队、创客)名单

      3.宁德市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

      4.宁德市星创天地运行状况监测表

      5.宁德市星创天地绩效评估自评打分表

      6.宁德市星创天地绩效评估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7.宁德市星创天地评估推荐汇总表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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