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提升我市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宁德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揭榜挂帅”工作方案(试行)》(宁市科〔2021〕50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市征集2024年“揭榜挂帅”重大技术需求。 锂电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不锈钢新材料、非晶合金新材料、轻合金新材料、稀土材料、铜材料、合成革、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机电器(化油器)、船舶修造、食品加工、现代农业等行业。 重大技术需求对象应是龙头、骨干企业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技术难题。龙头企业包括工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 1.由重大技术需求企业填写重大技术需求表(附件1),技术需求表必须明确技术指标参数、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预测等信息。 2.重大技术需求企业将重大技术需求表盖章后,报送至项目推荐单位汇总。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重大技术需求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与重大技术需求表一并报送至市科技局规划科,电子版发至邮箱。 3.市科技局依照工作方案,遴选凝练出适宜“发榜”的重大技术需求项目,组织省内外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揭榜”。 重大技术需求企业原则上不得作为揭榜方,但可以作为合作单位承接转化项目成果。重大技术需求企业愿意提供的研发资金,在发榜时将予以公开,供揭榜方参考。对获立项支持的“揭榜挂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按其研发资金投入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项目立项后先拨付50%的补助资金,剩余补助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 1.尚有“揭榜挂帅”在研项目未结题的,“发榜”单位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揭榜”单位负责人也不能参与本年度项目的揭榜。 2.各推荐单位在推荐项目时,应公开征集、认真核实、择优推荐,对涉黑涉恶、失信被执行人申报的项目不予推荐。 3.申报项目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各推荐单位须认真负责审核把关,必要时应要求申请人或申请单位提供伦理审查、生物安全等有效资质证明或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