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为加强知识产权职业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人才在企业创新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宁德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市监〔2022〕268号)规定,我局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通过国家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并在我市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或企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申请人填写《专利代理师资格奖励经费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佐证材料: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签署推荐意见,并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局知识产权科,联系人:许羽洁,联系电话:2250965。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