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关于征集2024年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揭榜挂帅”技术需求(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4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今年是建设“海上福州”战略提出30周年,为贯彻落实全市加快建设“海上福州”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企业征集2024年福州市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揭榜挂帅”技术需求(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重点围绕水产种业和养殖业、现代海洋渔业、水产加工流通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新材料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信息业等七大方向提出技术需求。技术需求企业即发榜企业,必须是在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满足下列条件:1.须承诺并有能力保障项目科研投入,且能够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2.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五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3.2023年企业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应在3%以上或研发投入总额应为200万元以上;2023年研发费用统计填报为0的,不予受理;1.项目以企业和社会投入为主,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2.企业技术需求应聚焦上述福州市海洋经济七大方向,应是企业在产业化过程中遇到的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需由省内外高校、院所、研发机构揭榜研发的关键核心技术,鼓励上述机构的华人、华侨、留学回国人员、台湾人才以及外籍人才等参加揭榜,并给予优先支持;3.需求内容应明确指标参数、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其他对研发方(揭榜方)的条件要求等;4.各县区要充分发动企业认真研究梳理技术需求,并确保质量。1.我局将对征集到的技术需求(难题)择优组织前期考察、专家论证、公开张榜,并对成功揭榜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2.立项后,采用前补助+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财政资金分阶段投入,任务书签订后向发榜企业拨付补助总额度的30%(企业须提供向揭榜方拨付第一笔研发费用的凭据),项目验收合格后向企业拨付资助总额度的70%(企业须提供向揭榜方拨付合作协议约定的所有研发费用的凭据);3.补助金额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不超过项目验收时企业对该承接项目新增研发投入额的30%;4.支持数量不超过15项,其中补助100万元、50万元的项目分别不超过2项,其余补助30万元。企业于2024年10月25日前填报技术需求(难题)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县(市)区、高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依据技术需求表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对未按要求表述的内容要求企业补改后,将技术需求(难题)表和加盖县区公章的征集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材料,于2024年10月31日前寄送至市科技局社农处,扫描电子档PDF文件和WORD文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我局将择优开展前期调研,时间另行通知。附件:1、2024年福州市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揭榜挂帅”技术需求(难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