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宁德市产学研资助项目的通知
宁市科〔2024〕51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宁德市产学研合作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宁市科〔2021〕31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度宁德市产学研资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电机电器(化油器)、生物医药(畲医药)、合成革、船舶修造、冶金特钢、节能环保、现代农业(海洋渔业)、食品加工(安全),及消防、禁毒、国安、军民融合、防灾减灾、安全生产、质量标准等技术领域开展集成创新和技术攻关,解决制约产业化的关键共性技术瓶颈问题,通过项目的实施,培育形成新产品、新产业、新市场、新业态,辐射带动产业集群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基本技术装备; (三)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四)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五)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 (六)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或企业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项目原则上应在其法定退休前完成,其同期主持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2023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应达2.5%以上。申报时须提供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二)项目必须提交产学研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书内合作双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三)每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鼓励多渠道筹措项目经费。 (四)推荐单位在推荐项目时,应公开征集、认真核实、择优推荐,对涉黑涉恶、失信被执行人、违背科学伦理申报的项目不予推荐。 (五)申报项目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推荐单位须认真负责审核把关,必要时应要求申请人或申请单位提供伦理审查、生物安全等有效资质证明或承诺。 (六)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暂定为2025年1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至2027年12月31日。 (七)申请书相关附件:合作协议书、体现经营收入的企业上年度利润表(加盖企业财务章)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加盖企业单位章或财务章)等。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通知、申请书、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可登录宁德市科技局网站 “办事服务”“相关下载”栏下载(网址:http://kjj.ningde.gov.cn)。 (三)各推荐单位应在申报推荐截止时间前,将推荐函1份、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报送宁德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与人才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五、联系方式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