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福建省工程系列网信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委员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网信办、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 工作部、网信办、经济发展局,省直有关单位,各有关高校: 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 为做好福建省工程系列网信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拟征集组建福建省工程系列网信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 2.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专业影响 力较大、社会认可度较高; 3.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 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 能够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5.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福建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 策,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积极参加评审工作; 6.职称资格。从事网信工程技术工作,并取得相关专业正高 级工程师、教授、研究员等职称,或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2年以 上(相关资格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7.在职在岗(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人员。公 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作为入库对象。 二、推荐程序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直有关单位、高校职改办(人 事部门)组织开展入库委员人选推荐工作,推荐名额不限。 1.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填写《福建省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一式两份。 2.所在单位根据人事隶属关系将推荐表和推荐人选职称证书 复印件提交各设区市委网信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网信办审 核后,提交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职改办审核,所在单位为 省直单位、高校的由所在单位职改办(人事部门)审核。 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或省直单位、高校职改办(人 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填写《福建省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委 员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于2024年11月15 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汇总表》和推荐人选职称证书复 印件等寄送至省委网信办机关党委,并通过电子邮件同时发送上 述材料 PDF 扫描件和可编辑的《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材料 到省人社厅事业处、省委网信办机关党委邮箱。 4.新入库委员名单不对外公布,按照评委库动态管理有关要 求,为及时更新调整福建省工程系列网信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委 员相关信息,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直有关单位、高 校职改办(人事部门)于每年6月底前,将已调离原专业岗位、 退休或其他不能正常履行评委职责的人员,以及涉及变更委员个 人信息的内容,逐项填写《汇总表》后按上述程序报送,以便及 时更新评委库。 三、咨询联系电话 中共福建省委网信办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福建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