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孵化器、众创空间、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
为构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加强火炬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完善火炬创业导师体系,提升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孵化服务能力,根据《福州市火炬创业导师管理办法》(榕科规【2024】1号),我局将组织开展新一轮火炬创业导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火炬创业导师选聘
(一)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2.志愿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提携和帮助创业者,追求创业成功和合作商机;
3.致力于帮助提高科技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愿意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提供公益性服务;
4.熟悉企业管理、市场运作、技术创新,对科技、经济、市场发展有预判能力;
5.有创业经验并已经获得成功,或有辅导创业者成功的经历;
6.有资金、人才、技术、市场、设施等资源,对适合进行投资的项目和企业,愿意率先投入,对所指导企业有合作意向;
7.能够服从安排,积极参加我市创业指导活动,并较好地完成指导工作。
(二)选聘范围与标准
1.高校院所从事专业领域创新创业技术指导及开展创新创业研究、管理、双创活动指导的专家,应具备与创业相关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技术等级;
2.金融投资机构中具备投融资辅导经验的投资、金融专家,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
3.从事科技服务、财税、管理咨询方面的专家和长期从事对创业活动管理、指导、服务职责已退休的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规律;
4.国家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省级以上孵化器等“双创”载体具备丰富经验的运营管理者,应是“双创”载体主要运营管理人员;
5.具有多家成功企业创业经验的企业家,应自主开办企业5年以上并运营状况良好或被授予市级以上创业人才荣誉称号;
6.华人、华侨、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台湾人才等专业人才,应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或我市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三)选聘程序
火炬创业导师可通过自荐、社会征集、机构推荐、主管部门邀请等方式甄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填写《福州市火炬创业导师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附上相关资质、荣誉等材料,由所在单位推荐机构盖章,经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推荐并报送至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服务中心。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服务中心对申请人资格条件、业绩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三、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火炬创业导师条件、范围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火炬创业导师推荐工作。申报人请准备好单位盖章的相关纸质申请材料2份及相关材料电子版,于2024年12月18日前报送至各县(市)区科技局。
2、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局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材料初审和推荐工作,请于12月31日前将福州市火炬创业导师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及纸质申请材料2份寄至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服务中心,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fzcyzx2024@163.com。
咨询电话:1、创业中心83856502 83856501
2、高新处 83353734
邮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504号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A区3楼 邮编:35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