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打造数字经济高地目标,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加快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复合型数字人才队伍建设,根据《2024年数字福建工作 要点》《2024年度全省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数字工匠”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围绕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聚焦数字技术赋能新型工业化,突出智改数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应用等,从事数字技术研发、应用、服务等工作的技能人才,推荐对象应向一线人才倾斜。
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予认定,已获评“福建省数字工匠”“福州工匠”人员原则上不再重复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主要完成人;
2.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3.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的主要完成人;
4.技术技能水平在本行业、本领域对标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具有一定影响力;
5.善于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取得国家专利技术认证,具有推广价值和社会认可度;
6.大力推进企业“智改数转”,数字化智能化技能强,服务效果好,受到企业广泛认可的。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指导数字经济工作相关部门,深入摸底,了解掌握技能人才的情况,并组织开展县(区) 级“数字工匠”认定工作,认定名额依据各县(市)区2023年度数字经济规模占全市数字经济规模比例划分,详见《2024年 “数字工匠”认定名额分配表》(附件1),确需超额认定的请 函电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二)请各县(市)区于12月1日前完成县(区)级“数字工匠”认定工作,并将《2024年“数字工匠”认定汇总表》 (附件2,请按对数字经济贡献度排序)和《2024年“数字工匠”申报表》(附件3),以及认定人选获奖证书、专利、主持
项目等佐证材料报送至福州市数据管理局。其中,纸质版(盖章,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szjjrc@163.com。
(三)福州市数据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市级“数字工匠” 认定工作,从县(市)区级“数字工匠”中择优认定。
(四)探索将“数字工匠”纳入市级高层次人才序列,拓宽“数字工匠”成长空间。
中共福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