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市政策性优惠贷款
用于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省财政给予2%贴息,市财政在省级贴息基础上再给予1%贴息,单个企业或单个项目享受省级财政贷款贴息补助的实际投放贷款额上限原则上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
2.市技术创新基金贷
由市政府与驻泉金融机构合作设立,以固定优惠利率,为列入“白名单”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投入提供低成本的融资支持。企业支付利率固定为2%/年,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企业支付利率与银行回报利率的差额由财政贴息。贷款对象为市中小微企业以及乡村振兴领域企业,包含以中小微企业为经营主体的企业主个人经营性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由泉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服务,采取“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模式,实现“见贷即保”,市融资担保公司统一收取担保费且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0.5%。科技经济发展局(技改贷、技术创新基金) 22353031用于向区内生产经营正常但因资金周转困难一时不能按时还贷的企业提供应急还贷的资金,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应急资金不向企业收取借款费用。申请对象为在区内工商注册并申报纳税、生产经营正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无不良信用记录且符合续贷条件、贷款银行能提供续贷书面承诺文件的企业。(三)泉州开发区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对通过“金服云”平台,向入驻标准化试点园区企业新增贷款投放且利率不超过“LPR-50BP”的,给予银行机构0.5%的贴息补贴,对年度新增投放入园企业贷款总额5000万元以上的银行机构,按贷款总额的0.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增信获得融资的区内企业,按担保费率0.5%标准给予担保费补贴,单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获得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且与基金非关联的非上市科创型企业,基金投资期限在3年以上的,连续2年按其获得投资金额的1%给予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协助区内后备企业实现股权融资的服务机构,按股权融资额的0.5%给予资金奖励,单一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