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工信函电子〔2025〕29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引导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加快应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适应市场消费新需求的电子信息新产品,发展首发经济和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行业技术创新、供给提升、市场推广,现就开展我省电子信息新产品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产品征集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本地区产业发展方向,符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符合环保、节能、安全等有关指标要求。 (二)在技术、工艺、功能、材料、设计等方面作出改进创新,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适用性,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三)近三年内上市销售(2022年1月以来),性能质量可靠,知识产权明晰,申报企业拥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四)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许可的,必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 二、组织申报 (一)申报方式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负责组织本区域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企业应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于2月28日前登录“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www.fujiansme.com)”申报(操作说明见附件2),上传佐证材料。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3月7日前行文报送我厅电子信息处,并附上新产品征集汇总表(附件3)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二)申报材料 1.《福建省电子信息新产品申报表》; 2.法定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 3.产品相关专利证明资料; 4.如有特许经营生产许可证、环保达标等要求的产品,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有关事项 (一)新产品相关材料和数据应当真实可靠,存在弄虚作假或产品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予以撤销,相关企业三年内不得申请。 (二)对符合条件的电子信息新产品予以发布推广,并在“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进行展示推介。 (三)各级工信部门要支持创新培育,积极动员企业申报新产品,加大宣传推广,开展供需对接、线上线下促销等活动,帮助企业引资源、找市场、拓渠道,促进产销对接,提高我省新产品市场认知度和占有率。 (四)鼓励企业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我省专精特新、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项目、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等相关惠企政策。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