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引导我市工业企业开拓省外市场,提高省外市场占有率,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做好2025年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供需对接活动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5年2月7日前反馈到指定邮箱。
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
根据福建省⼯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 年省⼯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供需对活动奖励资⾦申报⼯作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运行〔2025〕30号)要求,为推广和普及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通过平台开展工业企业供需对接活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工业企业供需对接活动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1.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工信部门(以下简称“组织单位”)组织举办(含主办、承办,下同)的工业产品供需对接活动,包括委托企业法人、经社团登记的商(协)会或其他社会服务组织(以下简称“举办单位”)开展的对接活动。
2.参加供需对接活动的企业平台入驻率60%以上,且企业在平台上发布过主营产品信息。
3.举办单位没有涉黑涉恶,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 奖励标准
(一)由市、县(区)工信部门牵头组织的供需对接活动。参加工业企业25(含)至50家、达成意向签约项目5个及以上、意向金额超1亿元(含)的,给予举办单位每场5万元奖励;参加工业企业50(含)至100家、达成意向签约项目8个及以上、意向金额超2亿元(含)的,给予举办单位每场10万元奖励;参加工业企业100家及以上、达成意向签约项目10个及以上、意向金额超5亿元(含)的,给予举办单位每场20万元奖励。
(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作为指导单位(或支持单位),由市、县(区)工信部门牵头组织的全省性重点产业供需对接活动。活动参加工业企业150家以上,达成意向签约项目15个及以上、意向金额超8亿元(含)的,给予举办单位每场30万元奖励。
三、申报流程
(一)平台申报
1.活动前申报。组织单位于活动举办之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平台进行申请,需提交书面报告和活动方案(包括并不限于拟参会企业名单、相关企业需求信息、举办单位承诺书等材料);审核通过之后,在平台发布活动报名公告,引导参会企业入驻平台、报名参加活动。对接活动之前参加活动的企业应通过平台发布供需信息。其中,由省⼯信厅作为指导单位 (或⽀持单位等)的供需对接活动,应报省⼯信厅后⽅可开展。
2.活动组织。各县(市)区⼯信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各组织单位和举办单位要注重活动质量,确保取得实效。
3.活动后总结。在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平台上传活动报道、对接成果、现场视频以及图片等材料,由平台后台审核后发布。
(二)资金审核兑现
每季度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对申报企业(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牵头做好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审核,财政部门加强程序合规性和完整性审核。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应对资金申报举办单位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形成明确审核意见,并联合行文(随附举办单位纸质材料(一式2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正式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市工信局联合财政部门将本季度奖励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省工信厅经济运行局,由省工信厅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报送至省财政厅,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下达奖励资金。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文件;
2.2025年X季度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1);
3.资金申请表(附件2);
4.举办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等;
5.举办单位承诺书(附件3);
6.参会企业签到表;
7.意向签约项目汇总表(附件4);
8.参加供需对接活动企业已入驻平台截图或者是省平台活动企业数据列表;
9.活动工作总结、活动现场照片(5张以上);
10.意向合同(复印件);
11.市工信局、财政局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有关要求
1. 各地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拓展市场、促进消费作为提振企业信心、稳住市场预期、实现工业稳增长的重中之重,分层级、分地区、分行业开展“百场千企”供需对接活动,确保“一月一主题,月月有活动,场场有签约”。
2.省、市“手拉手”活动的奖励不得重复奖励。
六、其他事项
1.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 月 日,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2.受理处室和联系方式
福州市工信局运行处
联系人:庄瑾霖
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6座607室
电话:0591-83258380
福州市财政局企业处
联系人:叶赐
电话:0591- 87116766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