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9月19日,财政部会计司和证监会会计部联合发布我国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2011年执行企业内控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下称“分析报告”),对我国67家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的2011年内控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并从监管、企业和机构三个层面提出了若干建议。 据悉,早在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标志着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实际的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基本建成。为确保企业内控规范体系顺利推进实施,财政部等五部委确定,企业内控规范体系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 分析报告所指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是指既在我国境内资本市场上市,又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上市的企业。境内外同时上市并非要求同步上市。按此标准,截止2010年12月31日,我国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为67家(具体情况如表1)。这67家公司按照五部委的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内控规范体系。涉及中兴通讯、新华制药、中国石化、青岛啤酒等。 分析报告指出,总体上看,67家公司2011年执行企业内控规范体系情况良好。这些公司在内控建设过程中,在组织机构的设立、资源的保障、内控建设路径的选择、内控建设的方式方法等方面均为国内主板上市公司和其他企业的内控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但也应注意到,从现在看来,多数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的内控建设成果不是完全依靠2011年一年来实现的,其中相当一部分公司为适应境外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几年前即已着手进行内部控制建设,内控建设经历了一个逐步摸索、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另一方面,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的管理基础、运行方式与国内主板公司和其他企业也有一定程度的不同,相比之下,前者的管理基础更为完善、内部运行更为规范,其推进内控建设的难度也更小一些。国内主板上市公司和其他企业在借鉴这些先行企业所取得经验的同时,应充分考虑到这些差别。 结合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上述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分析结果,以及财政部、证监会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了解到的一些实施试点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的企业的情况,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实施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企业内部对内部控制的认识有待提升;内控专业人才缺乏成为制约企业内控建设的瓶颈;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及评价仍需要方法上的指导;内控评价报告信息有效性有待提升。中介机构在内控咨询及审计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咨询机构人员素质、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咨询服务针对性不强,与企业管理结合度不够;对内控审计业务重视程度有待提升,技术标准及培训需进一步加强;内控审计团队人员结构有待完善,信息系统审计力量不足。 为此,为更好地推动内控的建设与实施工作,提升我国企业内控水平,分析报告从标准制定及监管、企业、内控咨询及审计机构等层面给出了具体建议。 标准制定及监管层面方面,为促进内控建设,分析报告建议,有必要从配套的法律法规、具体实施标准等方面进行进一步完善:1.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提升内控法律地位、强化监督检查和惩戒。2.统一标准,协调处理现有规范不一致之处。3.制定出台行业操作指南及内控缺陷认定的通行做法。4.研究探索内控人才培养机制。 企业层面方面,分析报告建议,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资源配备。2.合理利用外部力量,注重内控建设与企业自身情况的结合。3.注重实效,摸索内控建设规律的同时逐步实现内控水平的提升。4.注重内控评价体系的建立,增强评价工作的科学性。5.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内控手段固化和落地。 内控咨询及审计机构层面方面,分析报告建议,1.建设一流团队,提供优质服务。2.保持独立性,提升执业质量。3.维持合理的收费水平,避免低价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