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20日消息,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出通知,明确自2012年10月1日起,取消海关监管手续费;同时,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对所有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采取以上措施,可减轻外贸企业负担约35亿元。
两部委指出,在免收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中,不包括对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和体检收取的费用,以及企事业单位承担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的商业性自愿委托检测和鉴定、出入境检疫处理、动物免疫接种工作收取的费用。
两部委表示,上述政策是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的要求。
据了解,近日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提出,要认真落实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进口付汇单、出口报关单退税联打印费用的规定,取消海关监管手续费。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对所有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降低后的检验检疫收费标准。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近日表示,当前全球经济增长乏力,特别是欧债危机趋于恶化,国际市场的需求严重不足所造成的。因此,外贸形势仍然严峻。他透露,商务部将在国庆前会出台稳外贸新政细则。
分析人士指出,外贸新政的陆续出台,将会对稳定外贸增长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