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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印发“电池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9/27  来源:工信部网  作者:Lu2011   浏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加强电池行业重金属污染预防工作,我们组织编制了《电池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电池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

    一、电池行业重金属使用和污染物产排现状

    (一)基本情况。我国是电池生产大国,2010年电池总产量400多亿只,占全世界50%以上,其中出口量约300亿只。涉重金属的铅蓄电池产量约14417万千伏安时、普通锌锰电池240多亿只、镉镍电池约4亿只、扣式碱性锌锰电池约90亿只。

    现有涉重金属电池生产企业约2400家。主要包括铅蓄电池企业近2000家;普通锌锰电池300家;镉镍电池80家;扣式碱锰电池20家。

    (二)重金属使用情况。2010年我国电池行业耗铅约280万吨、镉7800吨、汞140吨,分别占全国总使用量的80%、72%和15%。

    (三)重金属污染物产排情况与废电池回收情况。据测算,2010年电池企业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总量1300多万吨,其中铅蓄电池企业排放废水1100多万吨;产生含重金属固体废物24万吨,其中含铅固体废物23万吨,含镉固体废物约4000吨;废铅蓄电池按规定有组织回收率不足30%。

    二、实施清洁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

    电池行业作为涉重金属的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面临以下突出问题:一是电池生产企业对清洁生产重视不够,缺乏主动实施清洁生产的自觉性,突出表现在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偏少,审核方案实施率不高。二是缺乏可有效减少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及废旧电池回收再利用的关键共性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同时,已有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应用不够。三是通过原材料替代和减少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等源头减量措施急需加强。

    三、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认真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削减电池行业重金属污染物产生量为目标,对涉重金属电池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加大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力度,加快成熟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源头减量替代,突出生产过程控制,强化再生利用规范,努力促进电池行业绿色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我国电池行业汞、镉耗用总量比2010年分别削减65%和70%,铅蓄电池单位容量(kVAh)耗铅量减少2%。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从事涉重金属电池,包括铅蓄电池、镉镍电池、含汞锌锰电池、含汞氧化银电池、含汞锌空气电池等的生产企业,应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12年底前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并认真实施审核报告中提出的技术改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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