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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发布时间:2012/10/10  来源:东南网  作者:Lu2011   浏览: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0月10日讯(记者 缪星象)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了福建省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实际平均工资增长13%,增长上线(预警线)为18%,下线为4%,执行时间为一个日历年度。据了解,2011年,福建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基准线为实际平均工资增长10.5%;增长上线(预警线)为15%;下线为实际平均工资零增长。

据福建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发布福建省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规定,企业应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使生产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适度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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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发布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工资增长基准线较去年提高2.5%

东南快报讯(记者刘云鹏)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我省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较去年提高2.5%。上线(预警线)为18%,下线为4%,执行时间为一个日历年度。

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发布福建省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企业应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使生产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适度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凡生产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企业经营者工资也不宜增长。

《通知》同时要求,各类企业要依据省及本地区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结合企业实际,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企业职工工资水平。

去年,我省制定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为10.5%、上线为15%。据了解,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货币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货币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其中,基准线一般适用于生产正常、经济效益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对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要超过上线;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企业,可按不低于下线的标准安排企业工资增长;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出现亏损,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适当降低工资增长幅度,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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