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终裁对光伏征“双反”税 中方不排除提出上诉

发布时间:2012/10/11  来源:中新网  作者:Lu2011   浏览:

中新社华盛顿10月10日电(记者 德永健)美国商务部继续针对中国清洁能源产品发起贸易救济行动,10日终裁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最高达249.96%的高额“双反”关税。

根据当日发布的公告,美国商务部终裁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和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具体产品为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模块、层压板、面板及建筑一体化材料等。

今年3月和5月,美国商务部先后初裁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9%至4.73%的反补贴税和31.14%至249.96%的反倾销税,两相对比,10日终裁的反补贴税税率大幅上调,反倾销税最高税率维持不变,最低税率下调近13个百分点。

按照美国贸易救济案处理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定11月23日作出终裁。如果届时作出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在11月30日签发反倾销和反补贴令,反之美国商务部将不得向海关签发这两项命令。

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案始于去年10月,当时美国太阳能电池生产商要求对中国75家相关企业展开“双反”调查。一个月后,美国商务部宣布立案,这是美国首度对中国清洁能源产品发起贸易救济行动。

美国商务部的统计显示,2010年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总值逾15亿美元,2011年则超过31亿美元。早前业内专家指出,中国光伏企业对外依赖程度较高,一旦被美国征收高额“双反”关税,企业经营料会受到严重影响。

美国商务部立案消息传出后,中国光伏企业曾发表联合声明,指出中国输美产品增长源于市场竞争优势,而非低价倾销或政府补贴,美方行动系歪曲中国产品出口现状,如果官方裁决存在错误,未来不排除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出上诉。

中国商务部也强调,中国企业不光将产品出口美国,也从美国进口原材料和设备,美国限制中国太阳能电池产品损害中美双方利益,影响中美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因此美方应审慎处理贸易摩擦,维护中美经贸关系稳定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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