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7 09:06 来源:泉州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叶舒雯)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12年泉州市企业工资指导线。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测算,今年泉州市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8%,基准线为13%,下线为4%。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所谓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货币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其中,基准线一般适用于生产正常、经济效益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对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要超过上线;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企业,可按不低于下线的标准安排企业工资增长;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出现亏损,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适当降低工资增长幅度,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应根据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同时根据企业工资指导线调整本年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填入《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并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