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标注汞含量的电池不准进入市场销售;GB/T7112-1998中规定低汞电池含汞量:汞质量百分数0.025%,无汞电池含汞量:汞质量百分数10.0001%.电池产品经检测,本文根据两年多来检验的进出口电池汞、镉、铅标注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解决的方法。
进出口电池有害重金属汞、镉和铅标注情况和分析2.1材料来源电池样品为2001年1月至2003年6月客户送样检测的电池。电池的有害重金属含量的标注方式广东口岸进出口电池主要品种是锌锰电池和碱性锌锰电池,进口电池主要来自日本、韩国、新加坡、美国、欧盟、中国香港等地,表1列出了电池上汞、镉和铅的标注方式。
可以看到,进出口电池汞、镉含量的标注方式多种多样,表中列出的是两年多来收集整理的电池汞、镉含量标注的主要方式,基本上代表了目前电池主要生产国电池汞、镉标注的现状。标注内容表达了电池中汞、镉的几种含量:(1)不含汞(无汞);(2)不含汞和镉(无汞、无镉);(3)汞<0.025%(低汞);(4)汞、镉<0.025%(低汞、低镉)。但有部分电池标注的汞含量与GB/T7112-1998中规定的无汞、低汞分类不符(如Hg<0.015%);同时标注汞、镉含量的,也与98/101/EC欧盟法令规定的电池汞0.0005%、镉0.025%限量不符。相当部分品牌电池关于汞、镉的标注是照搬其他知名品牌的标注方式。从收集的样品分析,目前还没有发现电池上标注铅的含量。
即使是知名品牌电池,汞和镉的标注方式也多种多样,这与该品牌电池在不同的国家(地区)生产、有些是贴牌加工(OEM)要符合生产国或进口国标注的要求有关。如标注为无汞电池检测结果为低汞甚至为高汞电池,标注为低汞电池检测结果为高汞电池的情况也不少,表3列出的是检测结果为高汞即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准生产、销售的电池的详细情况,但实际检测结果为高汞电池的主要是国内(包括香港)中小型企业生产的杂牌电池。
问题和建议3.1对进入国内市场销售的国内外电池,在单体电池上均需标注汞含量,未标注汞含量的电池、或标注方式不符合规定、或标注是高汞电池、或检测结果为高汞电池的,均不准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有关执法部门应定期抽查,加大查处不合格电池产品的力度。
加强电池标识管理,对含有害重金属的电池需要明确标注汞,标注的真实准确代表着品牌的形象,代表企业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和对社会诚实守信的信誉。由于我国电池产品大量出口,关于汞、镉、铅的标注应充分注意到国际或地区标准中具体的规定,符合国际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