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与世贸争端解决 坚决维护国内产业利益

发布时间:2012/11/15  来源:中机网  作者:Lu2011   浏览:
内容摘要:党的十六大以来,商务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利用世贸组织规则和多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全力维护我国家和产业的正当权益,取得了突出成效。今年以来,商务部又将美国有关反补贴立法和20多起反补贴裁决以及欧盟少数成员对光伏发电的歧视性补贴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党的十六大以来,商务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利用世贸组织规则和多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全力维护我国家和产业的正当权益,取得了突出成效。

  一、我国参与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总体情况
  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随着全球化进程加快和我国对外经济交往的扩展,我国与美欧等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贸易竞争日趋激烈,贸易摩擦日益增多,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案件也迅速增加。十年来,我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共提起起诉案件11起,涉及11个争议事项,主要针对美国和欧盟等发达成员;被诉案件29起,涉及18个争议事项。

  此外,我还以第三方身份,参与了92起世贸争端案件。2009年,由于世贸组织新发生案件半数以上涉及中国,使得我超越美国、欧盟而站在当年世贸争端解决活动中心,被评论为“中国在世贸争端解决中的崛起年”。

  二、积极运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捍卫国家和产业权益
  商务部始终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作为维护国家和产业合法权益的重要平台,在深入研究、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积极将美欧等对我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在我诉美国反倾销和反补贴世贸争端案(DS379)中,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澄清了“公共机构”和“双重救济”含义,裁决美国对我采取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违反规则。这一胜诉有效反击了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做法,美国被迫修改其国内立法。在诉美国禽肉限制措施案(DS392)中,专家组全面支持中方主张,裁决美国限制禽肉进口的立法违反了世贸组织规则,美国被迫废止其相关立法。在我诉欧盟紧固件反倾销措施案(DS397)中,上诉机构裁定,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有关“单独税率”的规定,违反了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的规定。欧盟被迫修改其反倾销法律,并重新复审对我采取的53项反倾销措施。在我诉美国反倾销归零措施案(DS422)中,专家组裁决美国在对我冷冻暖水虾和金刚石锯片反倾销调查计算中的“归零”做法违反世贸组织规则,为我国企业赢得了公平待遇。

  今年以来,商务部又将美国有关反补贴立法和20多起反补贴裁决以及欧盟少数成员对光伏发电的歧视性补贴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这将进一步遏制美欧对我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维护我企业的正当权益。

  三、积极应诉并拓展贸易争端解决途径
  在参与世贸争端解决案件中,商务部不断探索和创新争端解决工作模式。一方面加强对世贸组织规则研究和把握,充分运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规则进行抗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贸易争端,最大限度维护我合法权益,避免了经贸争端的政治化和对双边关系的伤害。另一方面,在部分案件中,我积极探索,通过磋商和谈判等途径妥善化解贸易纠纷,有效维护我国家整体利益。例如,在美国、墨西哥诉我税收补贴案(DS358、DS359)和美国、墨西哥、危地马拉诉我出口补贴案(DS387、DS388、DS390)中,我在深入研究世贸组织规则和相关涉案措施基础上,与起诉方就有关问题达成谅解,维护了双边经贸关系大局,妥善化解了外方对我补贴措施的关注,也为我国内产业赢得了最大利益。通过妥善解决大量贸易纠纷,我们积累了通过国际法和平解决国家之间经贸争端的宝贵经验。

  四、履行世贸成员义务,尊重世贸争端解决裁决
  商务部积极开展法律法规清理工作,推动世贸组织规则的实施,履行透明度等各项义务,有力推动了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体现了我负责任大国形象。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后,开展了大规模的清理修改法律法规工作。我中央政府的30个部门,共清理各种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2300多件,全国共清理了19万多件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规章等已经与世贸组织规则要求基本一致。

  我尊重世贸组织裁决结果,积极推动争端案件裁决的顺利执行,一方面有利于国内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和管理制度的完善;另一方面也维护了世贸组织体制的稳定和权威,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创造了稳定、可预见的环境,在国际上树立了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例如,在美欧墨诉我原材料出口限制案中,我一方面加强法律抗辩,维护我出口管理措施,另一方面,会同国内主管部门,深入推进矿产资源领域开采、生产、销售体制改革,将保护资源和环境的政策目标落到实处。

  五、在实践中锻炼了人才队伍,参与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能力明显提高
  首先,加强部门间的工作协调。十六大以来,商务部在争端解决案件中,不断加强与中央各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产业行业中介组织及有关企业等各方积极合作,综合应对各类贸易争端案件,构建群策群力、相互协作的争端解决应对体系。经过十年来对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积极参与,我们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参与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案件机制,增强了对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参与能力。

  其次,不断加强高素质法律人才队伍的建设,为全面参与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形成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对此,世贸组织总干事拉米曾表示,“对中国在不到10年时间内建立起一支高效和具有专业水准的国际法律人才队伍表示钦佩”。

  其三,积极参与世贸争端解决规则谈判的工作。商务部积极参与了修改和澄清《争端解决谅解》(DSU)谈判。深入研究争端解决机制相关规则,针对第三方权利、条约解释、机密信息保护、发回重申、发展中成员利益及双边磋商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建立更加明确合理的多边规则,为解决国际经贸争端创造更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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