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修正案草案24日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草案针对目前商标注册程序较繁琐、商标确权时间过长等问题作出修改,拟进一步简化程序、缩短周期,方便申请人注册商标。
据了解,长期以来,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复杂、周期较长是社会普遍反映的问题。自2008年以来,工商总局商标局组织实施了系列举措,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由36个月缩短到了目前的10个月之内,但仍难以适应实践需要。
现行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才予核准注册。修正案草案进一步限定提出异议的主体和理由,从而解决异议程序被滥用的问题。
草案将商标异议主体由任何人改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同时将提出异议的理由限定为商标注册申请前已经存在的在先权利。同时,草案规定,对于商标局认为异议理由不成立、准予注册的,异议人可以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异议理由成立、不予注册的,被异议人可以申请复审。
为进一步方便商标申请人注册,草案增加了可以申请注册商标的新要素,规定声音、通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单一颜色等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同时,草案明确了“一标多类”申请注册商标的新方式,规定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草案还增加了审查意见书的新制度,从而避免多次申请。草案规定,商标局在审查过程中可以向申请人发送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对其商标申请作出说明或者修正。目前,商标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即使有小的瑕疵也有可能被驳回,不得不再次提出申请。
据统计,自2002年中国商标注册申请量突破30万件大关后,中国年商标注册申请量连续十年居世界首位,并于今年上半年累计突破千万大关。(记者胡浩、邹伟) (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