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为契机,组织实施《福建省商贸流通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围绕完善流通设施,创新流通方式,提升流通水平,培育流通品牌,引导生产发展和促进居民消费,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动流通项目建设。督促各设区市、县级市制定修订城市流通网点规划,明确商业网点布局。持续以推动项目带动商贸流通业发展,推动“三维”项目中批发市场和大型商贸城项目落地建设,进一步鼓励央企、外企、民企参与,增强商贸行业发展后劲,将商贸流通业向更高水平、更大规模发展。继续扶持促进农村流通网点建设,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建设乡镇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
二、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实施《福建省商品交易市场“十二五”规划》,以推动大市场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市场建设。建立重大市场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定期分析项目进展情况。重点推动一批与我省产业群、城市群发展紧密关联的大型专业市场建设。跟踪推进晋江国际鞋纺城、利嘉•海峡国际商贸城(福州)、海西•为为国际城(惠安)等大市场项目。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引导并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推动农超对接、农批对接。
三、发展冷链物流产业。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落实《关于加快福建省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指导意见》(闽政办〔2012〕50号),以闽台“冷链物流”产业合作和农产品保鲜为重点,积极推动冷链物流产业发展。拟争取安排资金,对闽台冷链物流项目予以前期费用、投资的支持。按照我委推进物流业三年行动的工作方案,支持推进一批冷链物流项目。
四、提升电子商务。以助推消费、拉动闽货销售为宗旨,以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为原则,以第三方平台为重点,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参与制定推进电子商务的政策措施,以创建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为载体,以促进批发市场、批发零售企业和相关服务业为着力点,争取更多的财政支持。重点扶持一批传统流通产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提升水平、拓展业务的建设项目。支持省电子商务协会开展优秀电子商务平台评选、推介。配合开展“名品进名店”活动,促进网上闽货销售。
五、加快发展社区商业。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闽政办〔2012〕150号),加大力度推进社区商业发展。积极推进社区便利店、社区菜市场(集贸市场)、家政服务体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等便民商业网点建设,并争取列入省委省政府201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力争推进500个社区便利店、50个社区菜市场(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指导督促泉州、三明和宁德加快进度推进家政网络中心提升,家政品牌企业的培育,继续组织开展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督促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城市福州市、三明市完成试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在推进14个省级试点建设同时,新增若干个省级试点县(市),并做好试点经验交流推广,扩大试点成效。着手研究制订福建省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
六、加强流通品牌建设。进一步研究流通品牌的促进政策。推进“中华老字号保护与促进”项目建设,用好中央扶持资金。组织开展福建省流通龙头企业、龙头批发市场和福建老字号的认定工作,并积极推荐“福建老字号”参评商务部“中华老字号”。
七、促进融资租赁试点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现行政策。继续牵头组织对融资租赁行业的宣传,提高我省企业及社会各方面对融资租赁的知晓度。继续积极向商务部推荐新增融资租赁试点企业。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申请开展内资融资租赁试点,鼓励中小企业运用融资租赁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八、组织商贸流通业统计分析工作。按照商务部的部署,组织各地开展商贸流通业统计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