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有关单位:
现将《2013年企业管理提升平台项目资金补助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第一批企业成长培训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诊断项目和企业管理提升活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31日;第二批企业成长培训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15日。请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省经贸委(2份)、省财政厅(1份),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mjmv@163.com。
联系电话:省经贸委企业处 0591-87832762,87856058;
省财政厅企业处 0591-87097618。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13年1月21日
2013年企业管理提升平台项目资金补助申报指南
一、资金申报项目、申报流程和补助标准
(一)企业成长培训项目
企业成长培训项目分为企业精细管理培训项目、企业高级管理提升培训、职业经理人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等项目。
1.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承办企业精细管理培训、企业高级管理提升培训、职业经理人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等项目的培训机构。
企业高级管理提升培训项目申报对象为具有长期企业成长培训经验,有健全培训网络和管理能力的省属培训机构。
2.培训内容
企业精细管理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为企业治理制度、组织职能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企业文化、生产运营管理、创业投资、股份制改造、厂务公开、职工民主管理、班组建设、学习型组织及惠企政策等;企业高级管理提升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为战略管理、商业模式创新、现金流管理、兼并重组、风险防范管理、公司治理、涉企政策和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应对措施等;职业经理人培训及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执行国家工信部相关规定。
3.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包括培训师讲授、网络培训等。
4.申报材料
申请精细管理培训项目、企业高级管理提升培训项目资金补助的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并对项目真实性负完全责任:(1)企业成长培训项目资金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2)独立法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3)经符合闽财会〔2012〕7号文规定、纳入我省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优选库范围之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表(原件,格式见附件2)与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材料(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与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4)企业成长培训班办班小结(须附培训现场照片)。
申请职业经理人培训项目资金补助的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并对项目真实性负完全责任:(1)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证书考试计划详见国家工信部工信厅企业函〔2012〕679号文,我委以闽经贸函企业〔2012〕853号文转发)复印件;(2)取证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等。
申请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项目资金补助的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并对项目真实性负完全责任:(1)参加培训的发票复印件(由国家工信部委托的机构开具);(2)报名通知书复印件;(3)参训人员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等。
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由初审部门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及审核人员签字。已经获得过省工商发展资金补助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下同)。
5.申报程序
由培训机构提出项目申请,经设区市经贸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后,联合上报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各设区市经贸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核实和筛选,在企业成长培训项目资金申请表上联合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审查人签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将审查合格的项目正式行文报送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按项目属地推荐申报资金补助的企业精细管理培训机构1-3家,请进行排序,其中1家为网络培训机构)。
申请企业高级管理提升培训项目资金补助的省属培训机构在保证项目真实性前提下,将材料报送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
6.资金补助标准
企业精细管理培训项目、企业高级管理提升培训项目在下达培训计划范围内选取符合条件的培训完成项目分两批予以补助。企业精细管理培训班(讲授型),按照安排该项资金本批次补助总额和符合条件的培训班次,确定每个班次的补助额,每个班次的资金补助额不超过该班次实际发生费用的金额;企业精细管理培训班(网络培训型)免费为企业提供网络培训,补助金额按照实际情况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范围为网络培训课程费用及组织管理费;企业高级管理提升培训班的补助标准按照培训实际开支费用确定。
职业经理人培训及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项目在国家工信部补贴的基础上予以配套补助。
(二)企业管理咨询诊断项目
企业管理咨询诊断项目的申报对象、内容、申报材料、程序及资金补助标准执行《关于印发2012年企业管理提升平台项目资金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闽经贸企业〔2012〕303号,以下简称《2012申报指南》),可在省经贸委门户网站www.fjetc.gov.cn查询下载(其中申报材料第8点为企业管理咨询诊断年度(2012年6月-2013年5月)工作总结;设区市项目须经设区市经贸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后,联合上报省经贸委、省财政厅。)
材料初审部门应按照真实性协查函内容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核实和筛选。
申请企业管理咨询诊断资金补助项目的完成时间应在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内。
(三)企业管理提升活动项目
1.申报对象
各设区市经贸主管部门(或其确定的承办单位)及省级项目委托单位。
2.项目内容
为提升当地企业管理水平召开的管理咨询项目对接会、企业管理现场会、企业管理调研考察等活动。
3.申报材料
(1)经贸主管部门下发的会议通知或活动方案;(2)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同第(一)、4、(3)点)
4.申报程序
由各设区市经贸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级项目委托单位由受托单位同时向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申报。
5.补助标准
管理咨询项目对接会、企业管理现场会等活动按照闽财行〔2007〕26号文件规定的三类会议费标准予以补助;省级项目按财政有关规定进行确定。
申请企业管理提升活动资金补助的项目应在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内发生。
二、资金下达与监督检查
资金下达与监督检查内容按《2012申报指南》执行。职业经理人培训及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项目资金由组织培训机构返还给参训人所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