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网讯 1月29日,厦门市科技局、财政局分别与中国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签署了“厦门市科技与金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分别与建设银行厦门分行、中国银行厦门分行等六家银行代表签署了“厦门市科技与商业银行合作框架协议”;厦门市金圆集团属下的科技担保分公司与六家银行分别签署了“科技贷款担保协议”。次行动意味着厦门市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实际运作体系初步形成。
【关键词一】科技支行。1月29日,建设银行厦门分行科技支行同时举行揭牌仪式,其余五家商业银行均成立了科技金融业务部等专门机构,提供总额60亿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专项授信额度,创新融资机制,创新金融产品。科技型企业服务团队同时建立,在准入门槛、业务流程、信贷资源、信贷授权、信贷产品及风险容忍度等方面先行先试,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关键词二】4∶4∶2。据悉,从2013年开始,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资助方式由无偿资助调整为贷款贴息和担保,以财政科技资金为杠杆,撬动银行资本,放大财政科技投入的效益。此前厦门市科技局和财政局先后出台了《厦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扶持科技金融发展的专项政策文件,初步形成了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政策体系。
据介绍,厦门市科技局和财政局首期注资市担保公司5000万元,成立专营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科技担保分公司,并将逐步增加注册资本金至2亿元。厦门市财政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首期1000万元,专项用于科技担保分公司、合作银行等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融资服务的风险补偿。合作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的担保融资服务出现代偿,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承担本金损失的40%,科技担保分公司承担40%,贷款银行承担20%。风险补偿政策由政府为企业资信“背书”、为银行风险“托底”。
【关键词三】走出“死亡谷”。科技型企业初创期普遍存在规模小,固定资产少,在银行没有信用记录等问题,很难获得贷款,尤其首贷更难。为了帮助科技型初创企业走出“死亡谷”,厦门市在2013年度的科技计划项目中,专门设立“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鼓励合作银行向科技型初创企业提供50万元免担保免抵押的信用贷款,提供企业创新研发和中试阶段的关键融资贷款或银行首贷,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在金融系统的企业信用。
厦门还鼓励科技担保分公司和合作银行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开发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贷款等创新金融产品,建立知识产权评估制度,加大对中小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知识产权资本化与产业化。(记者张建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