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发布时间:2011/08/21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录入:fmeeia   浏览:

 

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目录
序言
一、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指导思想
(二)战略目标
(三)实施步骤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二)大力培养开发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三)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四)建设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区域中心
(五)促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
三、体制机制创新
(一)改进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
(二)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四、重大政策
(一)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
(二)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
(三)实施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政策
(四)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
(五)实施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流动政策
(六)实施推进闽台人才交流合作先行先试政策
(七)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智力引进政策
(八)实施华侨华人和留学人才资源开发政策
(九)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
(十)实施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
五、重大工程
(一)321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工程
(二)闽台港澳人才交流合作工程
(三)欠发达地区人才支持工程
(四)党政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
(五)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六)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七)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
(八)文化名家培养工程
(九)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
(十)旅游人才培养工程
(十一)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十二)现代农业人才支撑工程
(十三)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程
(十四)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工程
(十五)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六、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健全规划体系
(三)加强舆论宣传
(四)推进基础建设
为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结合福建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序言
 
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和地区的核心竞争力,是社会文明进步、人民富裕幸福、国家繁荣昌盛的重要推动力量。我国已经进入高度需要人才、高度依赖人才的发展阶段。随着经济全球化、科技和产业革命深入发展,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更加凸显。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先后制定实施以智取胜、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推动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04年全省人才工作会议以来,福建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科学人才观逐步确立,人才在区域发展中的战略地位不断提高,党管人才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初步发挥,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人才资源开发取得明显成效,人才队伍实力显著增强,为加快福建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福建人才发展的主要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有一定差距,与东部发达地区差距较大;人才发展的总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主要是: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尽合理,区域发展不均衡;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短缺,人才创新能力不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消除;人才开发投入不足,人才待遇偏低,发展环境不够优化;人才集聚功能还比较弱,人才竞争力不够强。
未来十年,是福建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对台交流合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阶段。小康大业,人才为先;跨越发展,关键在人。必须充分认识人才资源是推动福建跨越发展的第一资源,人才优势是最具潜力的优势,人才竞争力是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积极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和区域人才竞争,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省之路,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科学规划,深化改革,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着力提升人才竞争力,不断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以人才优先发展支撑引领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坚持以用为本,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着力创新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坚持以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以实施重大人才项目为抓手,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促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有力的智力支持。
(二)战略目标
2020年,福建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和造就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构建人才资源支撑体系,确立人才竞争比较优势,进入全国人才强省行列,为比全国提前三年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奠定坚实人才基础。
——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队伍规模不断壮大。人才资源总量从2008年的386.7万人增加到641万人,增长66%,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重提高到28%,并力争以更高速度增长,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人才素质大幅度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2%,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65人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9%。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比重显著提高,人才的学科、产业、行业、城乡、区域分布和层次等结构趋于合理。
——人才集聚能力显著提高,竞争优势明显增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层次创新人才载体平台建设取得突破,在信息、机械、石化、海洋、农业、教育、科技、卫生、宣传思想、文化、体育等重点产业和学科领域,建成一批人才高地。
——人才使用效能居全国前列。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协调、有利于人才创业创新的社会环境基本形成。人力资本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6%,人才贡献率达到37%。
(三)实施步骤
推进人才发展,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
2015年,在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有较大突破,人才发展的主要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两岸人才交流合作成效显著,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人才竞争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适应。
2020年,人才集聚功能显著增强,确立人才竞争比较优势,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显著提升,人才资源支撑体系基本建成,进入全国人才强省行列,成为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区域中心和引进集聚海内外人才的东南高地。
1:福建人才发展主要指标

 素
单位
2008年
 标
2015年
2020年
人才资源总量
万人
386.7
519.3
641
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
人年
24
44
65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
%
24.4
28
29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高等教育比例
%
7.5
15
22
人力资本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
9
13
16
人才贡献率
%
21
33
37

注:人才贡献率为区间年均值,其中2008年数据为1990-2008年的平均值,2015年数据为1990-2015年的平均值,2020年数据为1990-2020年的平均值。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目标: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努力造就一批具有世界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省研发人员总量达到10.16万人年,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总量达到5000人;到2020年,全省研发人员总量达到14.93万人年,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总量达到8000人。
主要措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明确、评价科学、创新引导的科技管理制度,健全有利于科技人才创业创新的评价、使用、激励措施。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实施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计划和海西创业英才培养计划,推进321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工程,重点培养、引进、集聚一批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国家级科研机构合作,积极推进中科院海西研究院和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培养、吸引、集聚研发人才。深化产学研合作,重视企业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培养,推动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破除论资排辈,加强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选拔,加大资助力度,给予重点扶持。建立健全科研诚信体系,从严治理学术不端行为。
(二)大力培养开发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发展目标:适应产业振兴和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加大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开发力度。到2015年,信息、机械、石化、海洋、创意、金融财会、旅游、物流、高新技术产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科技、城乡建设规划等经济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达到43.43万人,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体育、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达到27.9万人;到2020年,上述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分别达到76.44万人和39.6万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各类专业人才数量充足,结构趋于合理,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主要措施:加强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需求预测,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指导人才培养引进。鼓励企业与高校联合办学,培养急需紧缺人才。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培养造就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工程技术人才。在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大规模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制定实施引导人才向重点产业集聚政策。继续实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艺等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重大社科研究项目,大力培养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理论家和学术带头人。实施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文化名家培养工程、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完善重点领域科研骨干人才分配激励办法。建立重点领域相关部门人才开发沟通协调机制。
2:经济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一览表

领域
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类型
发展目标
2015年(人)
2020年
(人)
信息
物联网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宽带移动通信人才
29000
48000
集成电路设计人才
8000
20000
软件高级人才、软件测试人才
6000
9000
平版显示(FPD)、半导体发光二极管(LED)、有机发光显示器(OLED)人才
3000
6000
动漫游戏、信息服务外包人才
3500
7000
机械
工程机械研发、操作、调试人才
61200
172300
汽车总布置、先进发动机、底盘等关键技术研发与设计人才,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专业人才,汽车零部件人才
2600
4100
农业机械研发与设计人才
2500
7700
船舶研发、设计、制造、管理人才
5700
8500
钢铁、有色工程技术人才
1500
2000
石化
化工工艺与自控、聚烯烃改性专用材料开发、化工合成新材料、石油仓储、石油运输、石油冶炼、石油精细化工、石油管道工程、石油安全管理、化学工程、化工机械等人才
60000
80000
海洋
海洋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人才
800
1200
海洋基础学科领军人才
60
100
海洋环境保障人才
400
600
海洋综合管理技术人才
200
300
水产品养殖和病虫害防治人才
3300
4500
水产加工人才
2200
3200
文化创意
制造业设计创意、文化传媒创意、文化艺术创作、文化传统与文物保护、数字服务文化创意、建筑文化创意、咨询策划创意和休闲消费创意人才
65000
80000
金融
财会
首席或高级经济学家、高级风险评估及预测专家
65
100
金融分析、国际会计、保险精算、保险核赔、资产评估、证券投资及经纪、财务总监等高级金融分析专家
2600
3800
金融机构总部和管理部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分支机构负责人
4100
4700
具有国际资质的注册会计师、大型企事单位高级会计人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计学教授
900
1700
旅游
旅游策划规划设计人才
400
1000
酒店高级管理人才
5000
8000
外语导游
800
1000
中高级导游
1500
2000
物流
港口规划建设与管理人才
1100
1300
仓储管理人才
7000
8000
货物运输与代理、物流配送人才
11000
15000
高新技术
跨学科、跨领域战略型领军人才
50
100
纳米、超导、光电微电、新型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型材料人才
100000
200000
生物工程和新医药人才
3000
5000
生态
环境
保护
环境保护专业人才
35000
46000
生态建设与保护骨干人才
400
600
核与辐射、地下水污染防治专业人才
200
600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专业人才
300
700
气候与环境变化研究人才
100
400
农业
科技
生物育种研究创新人才
450
700
动植物疫病防控、高效栽培养殖集成、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沼气等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人才
800
1200
农业资源开发保护骨干人才
100
200
城乡建设规划
城市规划设计人才
2500
4000
城市交通建设管理人才
500
800
城乡规划与工程建设人才
1500
3040
合计
 
434325
764440

 
 
 
3: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一览表

领域
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类型
发展目标
2015年
(人)
2020年
(人)
教育
农村中小学薄弱学科教师
45000
55000
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
5500
7700
高等学校具有国际学术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
60
100
政法
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行政审判,执行、立案、审判监督、司法政策研究人才
7900
10400
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职务犯罪侦查、控告申诉、监所人才
7100
8000
基层警务人员,刑事侦查、交通、禁毒、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和信息通信、网络安全技术侦察人才
50000
60000
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司法鉴定管理人才
13800
16200
处置突发事件谈判人才、律师
7360
9700
宣传
思想
文化
体育
复合型专家型记者、编辑、主持人,媒体评论、国际传播、网络宣传人才
1600
2200
文艺编导评论、戏曲、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人才
4000
4300
文化企业管理、市场开发营销、资本运作、国际文化贸易管理人才
1300
1800
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广播影视制播技术等研发应用人才
500
650
全民健身体育指导员
40000
55000
高水平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体育科研人员、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人才
1400
2100
医药
卫生
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
10000
11000
社区全科医师
2500
2800
妇产科医师
6000
7200
儿科医师
4800
5900
防灾
减灾
重大自然灾害预报与预警人才
600
1900
防灾减灾工程设计管理、政策分析、损失与风险评估人才
700
1200
灾害信息管理及技术培训人才
500
800
抢险救灾及专业救援人才
68100
132400
合计
 
278720
396350

 
(三)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党政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勤政廉政、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省党政人才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75%以上,省级机关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应达到一半以上;省级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到2020年,全省党政人才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85%以上,结构更加合理,素质能力明显提高。
主要措施:适应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要求,深入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实施党政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推进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有机结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加大竞争性选拔工作力度,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科学化水平。研究解决县乡公务员队伍老化问题。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选拔党政人才。加强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党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培养选拔和教育培训工作。加大领导干部跨地区跨部门交流力度,推进党政机关干部定期交流、轮岗,选派机关干部挂职锻炼或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建立完善党政人才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健全权力约束制衡机制。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大治慵治懒力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实施“走出去”战略需要,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能力为重点,加快建设职业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95万人,培养造就一批引领企业创造百亿、千亿产值的优秀企业家;到2020年,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125万人,培养造就100名左右能够引领企业跻身中国企业行业500强的优秀企业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通过竞争性方式选聘比例达到50%以上。
主要措施:依托高等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提高战略管理和跨文化经营管理能力,培养引进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家和战略规划、资本运作等方面的紧缺专门人才。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竞争上岗、公开招聘和市场选聘等方式选拔任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聘任制、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管理。完善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核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壮大职业经理人队伍。完善年度薪酬管理制度、协议工资制度和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制度。定期评选表彰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
3、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以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为核心,以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新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34万人;到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80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10∶40∶50。
主要措施:围绕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文化强省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培养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促进优秀人才向产业集聚。加大现代物流、服务外包、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开发力度,重视传统服务业各类技术人才的培养。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加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省优秀人才选拔与管理,加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培养力度。加快发展博士后事业,大力引进、培养和集聚优秀博士后人才。完善突出业绩导向的人才评价制度,制定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人才柔性流动政策,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社会组织和基层一线流动。推进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改进专业技术人才收入分配等激励办法。定期评选表彰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注重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
4、高技能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技师、高级技师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门类齐全、梯次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到2015年、2020年,全省高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103万人、120万人。
主要措施:建立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申报建立高技能人才鉴定机构。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推进岗位比武和行业交流,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和工序设立“首席技师”,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挥高技能人才的传、帮、带作用。探索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活代际传承机制。定期发布高技能人才需求信息,鼓励高技能人才开展兼职服务、技术攻关。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定期表彰优秀高技能人才,提高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5、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等要求,以提高科技素质、致富本领、经营能力和培养致富带头人、科技带头人为重点,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省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65万人;到2020年,全省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00万人,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5年,每个建制村至少有3—5名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带头人。
主要措施:整合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资源和培训项目,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大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加强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工程。鼓励、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在土地流转、技术支持、项目立项、资金投入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制定实行以业绩、贡献、技能为重点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标准,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加强农村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进完善城乡人才对口帮扶。定期表彰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地位。
6、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适应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到2015年、2020年,全省社会工作人才总量分别达到4.5万人、7万人。
主要措施: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实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程,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建设一批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开展大规模社会工作者培训。推进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建设,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大力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为社会工作人才发挥作用提供平台。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制度,推行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聘任制度。完善社会工作人才薪酬保障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机制。发挥社会工作社团组织的作用,引导各类人才参与社会工作。
(四)建设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区域中心
发展目标:发挥“五缘”优势,抓住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施的契机,先行先试,构筑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前沿平台,吸引集聚海内外人才,提升区域人才竞争力。到2015年,建成两岸合作办学、联合研发攻关、产业人才对接、人才政策试验的示范基地;到2020年,建成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共同发展示范区。
主要措施:引进台湾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合作设立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建立闽台人才合作培训、科研、交流基地。拓宽赴台培训渠道,建立大陆赴台培训便捷通道。以台商投资区、台湾人才创业园等为载体,吸引集聚台湾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推动闽台产业对接。支持台湾居民来闽就业创业、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探索两岸学历、职业资格等互认办法。支持闽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互设分支机构,推进两地人力资源市场合作、信息资源共享。加强闽台人力资源社团交流合作,推动成立两岸人才交流合作组织。举办海峡论坛和两岸智库论坛、两岸高校校长论坛、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发展论坛。
按照“共同规划、共同设计、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收益”的原则,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先试,探索建立与台湾接轨的人才资源管理机制和办法,建设两岸学术交流、人才培训、项目对接、创业创新的人才实验区。
(五)促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
发展目标:统筹区域人才发展,建设若干区位特色鲜明、功能定位清晰、比较优势明显、布局相对合理的人才集聚区,发挥人才引进、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加大对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支持力度。到2020年,欠发达地区人才集聚能力有效提升,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显著加强,基本实现山海、城乡人才协调发展。
主要措施:建设福州省会中心城市重点产业和学科领域人才高地,打造一流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文化团体等人才载体平台,培养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提升福建人才集聚能力。建设厦门经济特区人才高地和创业港,吸引集聚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提升福建人才国际化水平。建设泉州创业型城市人才集聚区,培养吸引创业型企业家、研发团队和高技能人才。发挥武夷山自然、文化“双世遗”品牌优势,打造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的学术度假休养基地和武夷新区人才集聚区,培育柔性引才品牌,提升福建人才吸引力。发挥项目带动作用,加强载体平台建设,增强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等中心城市的人才集聚能力。支持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南北岸)、泉州湾、厦门湾、古雷半岛、龙岩产业集中区、三明生态工贸区等重点区域培养引进集聚急需紧缺人才,提升人才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建立对口帮扶制度,扶持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实施经济强县与财政困难县党政干部对口挂职交流制度。开展公务员、专业技术人才对口培训和对口支援等工作。完善专家服务团、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欠发达地区人才支持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工程。建立区域人才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沿海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在产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交流与协作。建立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制度,提高欠发达地区人才待遇,稳定当地人才队伍。支持欠发达地区培养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对财政困难县接收高校毕业生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给予资金补贴。
三、体制机制创新
(一)改进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
1、完善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
目标要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履行好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职责,不断提高党管人才工作水平。实行“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
主要任务:充实加强各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协调落实机制和检查督促机制。建立党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考核内容,提高人才工作专项考核权重。建立各级党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和人才工作专项督查制度,强化人才工作绩效评估。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完善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作用,加强人才工作的队伍力量,强化各职能部门人才工作职责,注重发挥企事业单位的主体作用,调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形成人才工作整体合力。
2、改进人才管理方式
目标要求:围绕用好用活人才、提高人才效能,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发展管理体制。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转变。深化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
主要任务: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在构建人才服务体系、推动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职能作用,提高行政效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探索建立与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现代大学制度、公共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的人事人才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人事制度。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强化竞争机制,在竞争中识别人才、选拔人才,充分发挥人才作用。鼓励地方和行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与国际人才管理体系接轨的人才管理改革实验区,支持人才密集的科技园区、开发区等探索试行特殊政策,建设“人才特区”。
3、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目标要求:加强人才工作法制建设,建立健全符合区域人才发展特点的人才工作政策法规体系,推进人才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营造更加开放、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社会环境、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和制度环境,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使福建成为各类人才创业创新的热土。
主要任务:制定人才资源开发促进条例等法规,健全人才选拔、培养、吸引、使用相关制度,加强人才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人才权益保护救济机制,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构建规范透明的人才法制环境,依法维护各类人才和用人主体的合法权益。强化人才是产业支撑、是投资环境、是核心竞争力、是发展后劲等新理念,营造关爱人才、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引进人才服务机构,为引进人才提供“保姆式”全过程服务,协调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医疗保健、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等实际问题;搭建干事创业的舞台,打造宜创、宜业、宜居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鼓励支持人人都能成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1、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目标要求: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完善现代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在实践中发现、培养、造就人才,构建人人能够成才、人人得到发展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发挥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教育、科研与产业发展的协调合作机制,突出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对特殊人才实行特殊培养。构建人才教育培训新格局,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
主要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提高各类人才思想道德水平。改革高校和职业院校培养方式,提高教育质量,输送适用人才。加强人才需求预测,建立人才培养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动态调控机制,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设置,提高工科人才培养比重。建立资源共享、功能齐全的工科学生实训基地。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大力培养实践技能强的实用人才。强化产学研人才培养制度和产业园区等载体平台建设,支持引导各类人才特别是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向企业集聚。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鼓励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设立研发机构。建立培养机构、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构建网络化、开放式、自主性终身教育体系,完善在职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分类培训办法。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目标要求: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完善分类别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突出以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对人才不求全责备。拓宽人才评价渠道,坚持评价人才和发现人才有机结合,在实践和群众中识别人才、发现人才。
主要任务:以岗位职业特性为基础,以业绩贡献为重点,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探索建立各具特色、科学的人才评价制度。对特殊人才采取特殊评价办法。以职业分类为基础,完善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水平社会化评价办法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落实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中的自主权。建立完善以岗位绩效考核为基础的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党政人才岗位职责规范及其能力素质评价标准,完善分级分类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以任期目标为依据、工作业绩为核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探索技能人才社会化多元评价机制。建立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实施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发现、识别人才的机制。
3、人才选拔任用机制
目标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改革人才选拔使用方式,促进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聘用制度和领导人员选拔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制度,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
主要任务: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方式,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差额选拔干部制、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制、党委讨论决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等制度。加大领导机关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改善队伍结构。建立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先行先试聘任台湾人才。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和合同管理制度。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委任、聘任、选任等任用方式。推行关键岗位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负责人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制度,对急需的特殊高层次人才实行特聘管理。建立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用制度,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派出制和选举制。
4、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目标要求:推进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建立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健全人才市场供求、价格、竞争机制,促进人才资源有效配置。加强对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和监督,促进人才有序流动。
主要任务:构建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推进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人才市场的示范和辐射功能,培育壮大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加快发展人才服务业,发挥人才服务行业协会作用。建立完善人才供求信息和薪酬水平发布制度。加快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坚持市场配置和政策引导相结合,促进人才向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主导产业集聚。鼓励引导高层次人才通过兼职、项目开发、科技咨询等方式服务企业。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消除人才流动的身份、地域、所有制等限制和政策性障碍。完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和挂职锻炼制度,密切海西20个城市人才交流合作,加快人才开发一体化进程,完善与长三角、珠三角的区域人才交流合作机制。
5、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目标要求: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人才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建立与区位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工资收入调整制度,提高各类人才待遇。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完善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国家、社会和单位相结合的人才保障体系。
主要任务:统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稳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工作人员收入水平。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制度。探索建立产权激励制度,制定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推行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办法,重点向创业创新人才倾斜。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在企业退休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给予重点倾斜。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课题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统筹规范各类人才奖项设置,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予以重奖。在人才相对集中的地方建设人才公寓、周转房或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优先满足各类人才特别是引进人才的住房需要。研究制定人才补充保险办法,支持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建立重要人才政府投保制度。扩大对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的社会保障覆盖面。
四、重大政策
(一)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
各级政府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把人才投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确保教育、科技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逐步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投入结构,较大幅度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比重。加大人才发展资金投入,加强人才载体平台建设,保障人才培养、引进等重大项目的实施。在重大建设和科研项目经费中,安排部分经费用于人才培训。落实国家财政、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社会、用人单位、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提高企业职工培训经费提取比例。继续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偏远山区、海岛等的投入,帮助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强对政府人才发展投入的监管,提高人才发展投资效益。
(二)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通过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合作教育、共同实施重大项目等方式,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改革人才评价模式,鼓励高校科研人员从事应用技术研究,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转化。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高层次人才双向交流制度,鼓励科研人员、企业家到高校从事教学兼职,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加强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建设,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实行“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发挥企业在研发和生产中集聚和培养创新人才的作用。制定推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培养人才的激励政策。对企业等用人单位接收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见习等给予补贴,对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企业接收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和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聘用工科类高校毕业生给予实训补贴。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研课题申报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三)实施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政策
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建立符合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同特点的职业发展途径,减少科技人员社会兼职,保证科技人员以主要时间和精力从事科技研发,在创新实践中成就事业,并享有相应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对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全面推行职员制度。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扩大科研机构用人自主权和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健全科研机构内部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各项制度。建立以学术和创新绩效为主导的资源配置和学术发展模式。改进科技评价和奖励方式,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办法,克服考核过于频繁、过度量化的倾向。加大对应用技术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投入力度,建立以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综合评价制度。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对高水平创新团队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保护科技成果创造者的合法利益。制定支持个人和中小企业发明创造的资助办法,鼓励创造知识财产。健全科研院所分配激励机制,完善与科技人员绩效、贡献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注重向科研关键岗位和拔尖人才倾斜。
(四)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
完善支持人才创业的金融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业贷款等业务规范发展。落实鼓励创业风险投资的财税政策,扶持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创办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开展创业竞赛。强化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加强科技园、创业园等载体建设,举办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提升科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制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优惠政策。
(五)实施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流动政策
对到农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工作的人才,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逐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待遇。对长期在欠发达地区工作并作出重要贡献的人才予以表彰。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实施沿海发达地区帮扶欠发达地区、城市支援农村的人才对口支持政策。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和欠发达地区人才工作的支持,在政策、资金、项目、专家选拔、评选表彰等方面予以倾斜。采取政府购买岗位、报考公职人员优先录用、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等措施,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实施轮调公职人员到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服务锻炼的办法,完善省、设区的市党政机关从基层选调和招录公务员制度。
(六)实施推进闽台人才交流合作先行先试政策
制定推进闽台人才交流合作先行先试政策,完善台湾人才来闽通行、居留、就业、创业、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政策。实行台湾人才福建居民待遇,对来闽工作、生活、投资和求学的台湾人才,在购房、税收、医疗卫生保障、子女入学、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对引进的台湾高层次人才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支持企事业单位招聘台湾优秀人才。构建更加便捷的两岸直接往来综合枢纽,促进更多大陆居民和台湾民众循福建口岸往返两岸。为来闽开展合作研究的人才赴台提供便利,试点办理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赴台多次往返签注。在特定区域建设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实验区。
(七)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智力引进政策
制定实施优惠政策,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完善引进人才来闽居留、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安置,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参加专家评选和政府奖励等方面政策。完善人才柔性引进政策。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跟踪服务制度,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施项目带动,以项目吸引人才。依托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等平台,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与集聚人才相结合。重视发挥闽籍院士专家作用,深化院士专家海西行活动,积极吸引在外闽商回乡创业,实现人才、技术、资本、项目回流。完善外籍人员来闽居留和参加社会保险办法,吸引外籍高层次人才来闽工作。加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制定完善引智项目与经费管理、出国(境)培训管理、外国专家来闽工作管理和服务、促进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省重点项目单位引进海外人才智力,加快引智成果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引智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开发国(境)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拓展开放式人才培养渠道,培训急需骨干人才。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海外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支持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
(八)实施华侨华人和留学人才资源开发政策
完善华侨华人人才引进政策,发挥闽籍华侨华人众多优势,构建政府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引进格局。建立沟通、联谊平台,凝聚闽籍华侨华人,重点促进海外侨领、科学家、企业家以各种形式服务家乡建设。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华侨华人人才库和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平台。建立海外人才联络站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特聘专家制度,积极“以才引才”。设立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专项资金,对优秀创业项目给予资助。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吸引留学人才来闽工作创业。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闽工作绿色通道。
(九)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
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开发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发展规划,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意见,提供便捷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和民办学校、医院、研究机构等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培养引进集聚人才。政府在人才培养、引进、评价、奖励等方面的各项政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享受。政府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资金、项目、信息等公共资源,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开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参与政府开展的人才选拔、宣传、表彰等方面工作。
(十)实施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
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一体化的服务网络。加强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企业用工登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人事档案管理、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实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创新政府提供人才公共服务的方式,为国有、公有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提供同等服务。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为各类人才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创造条件。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产品的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发公共服务产品。
五、重大工程
(一)321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工程
实施省外、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计划和海西创业英才培养计划,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领军人才。在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科研领域设立30个首席科学家工作室,给予重点扶持,力争若干名人选入选两院院士;瞄准国内外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和培养200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着眼于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培养1000名具有省内一流水平的科技创业创新人才。
(二)闽台港澳人才交流合作工程
适应提升闽台港澳人才交流合作水平、建设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区域中心需要,开展闽台专家两岸行、两岸大学生创业项目对接洽谈等活动;每年组织1000名专业技术、管理人才赴台港澳交流、考察、培训;每年资助100名中青年骨干人才赴台港澳开展项目合作研究;邀请一批台港澳专家带项目、成果参加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为落地项目提供支持;组织并资助台港澳技术、管理专家来闽开展智力服务。
(三)欠发达地区人才支持工程
为促进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偏远山区、海岛等加快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省市每年选派优秀教师、医生、科技人员各1000名,文化工作者500名到欠发达地区定期工作、提供服务;选送欠发达地区同量人员外出培训提高;扶持欠发达地区培养、引进1000名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
(四)党政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
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有计划地开展党政人才大规模培训,每5年轮训一遍。以中高级领导干部和中青年领导后备人才为重点,采取在职培训、轮岗交流、基层锻炼、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方式,大力提高党政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层次、复合型党政领导人才。拓宽渠道,每年选送100名优秀中青年公务员赴国(境)外培训,到政府部门访问研修。与国家公务员局共建公务员考试录用测评基地。
(五)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着眼于提升企业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和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到2020年,培养一批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创新精神和经营能力的优秀企业家;培养1000名精通战略规划、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会或法律等专业知识的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10000名职业素养好、开拓能力强、在生产经营或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较高造诣的职业经理人。
(六)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围绕经济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每年培训3万名,到2020年累计培训30万名左右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每年择优资助、选送100名中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管理人才赴国(境)外研修。建设覆盖省市县乡的远程教育培训网络系统,为各类人才提供个性化、全天候的教育培训服务。
(七)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
大力加强各类学校骨干教师、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校长的培养,造就一批教学名师、领军人才和教育家,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教育人才队伍,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到2020年,在中小学重点培养200名教学名师、200名校长和2000名学科教学带头人、2000名骨干校长;在职业院校培养1100名专业带头人、2000名骨干教师,不断壮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在高校重点引进和培养100名领军人才,聘任200名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形成一批创新团队。
(八)文化名家培养工程
为建设文化强省,提高文化软实力,着眼于打造一批地域特色明显、展现海峡西岸风貌、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培养造就一支造诣高深、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优秀人才,每年重点扶持、资助一批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化遗产保护名家承担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开展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专著等活动。到2020年,由国家和省资助的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文化名家达500名左右。
(九)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
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全民健康需要,加大卫生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到2020年,加强学科建设,支持建成30个医学重点学科;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支持培养16000名住院医师;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培训6300名全科医师。
(十)旅游人才培养工程
适应建设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我国重要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需要,加强旅游人才资源开发,着力建设一支管理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旅游人才队伍。到2020年,培训中高级创新型、复合型、实用型旅游人才5万人左右,其中旅游策划、规划、设计人才1000人,酒店高级经营管理人才8000人,外语导游1000人,中、高级导游2000人。
(十一)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加强产业技工培养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考核基地建设,到2020年,依托技师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建成50个公共实训基地,依托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10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依托企业设立500个“大师工作室”,达到年培养5万名高技能人才的培训能力。
(十二)现代农业人才支撑工程
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加大对现代农业的人才支持力度。每年选拔50名农业科研优秀骨干人才,给予科研专项经费支持;支持200名优秀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开展技术交流、学习研修、观摩展示等活动;选拔100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和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500名生产能手和农村经纪人等优秀生产经营人才,给予重点扶持。建设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开展岗位培训、技术指导、技术交流、科技示范和成果展示等活动。
(十三)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程
适应构建和谐社会需要,通过高校培养、在职专业培训、支持民办社工机构等方式,加强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积极开发社工岗位,到2020年,培养高级社会工作人才2000名、中级社会工作人才6000名,带动培养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十四)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工程
着眼于解决基层人才匮乏问题,培养锻炼后备人才,进一步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就业。组织实施“选调生”计划、“选聘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到2020年,招募3.5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服务;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建立30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每年组织1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十五)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加强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各类人才提供便捷高效、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到2020年,建成覆盖省市县乡的人才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人才供求信息和公共政策信息共享;建设以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留学回国人才、优秀企业家、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员信息基础数据库,推进全省人事人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健全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做大做强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人才市场两个综合性人才市场;建设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福州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立20个海外人才联络站;支持建设15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10个中心人才市场、15个县级农村人才市场和40个基层人才服务站。
六、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纲要》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省委组织部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制定《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对《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牵头部门、协办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履行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职责,配合抓好《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协调、检查、落实等工作。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制定《规划纲要》“十二五”推进计划,建立《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考核机制,将《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列入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健全规划体系
各市、县(区)和省直有关部门要以《规划纲要》为指导,编制本地区、行业系统以及重点领域的人才发展规划,做好人才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科技、教育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全省人才规划体系。
(三)加强舆论宣传
大力宣传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实施《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宣传人才培养、引进、发挥作用的典型经验,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人才、支持人才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推进基础建设
把人才资源统计纳入地区和部门统计工作体系,健全人才资源统计指标体系,完善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方法,建立人才资源信息定期发布制度。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人才信息网络和重点领域人才数据库。加强人才学科、研究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工作队伍培训力度,提升人才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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