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一是探索建立民企对接工作考评机制,重点考评对接任务完成、开工率、完成投资、工作责任落实及项目报送落实情况,“比服务、比落地、比实效”,提高已签约项目的履约率、开工率、投产率。二是责任分解民企项目对接目标任务,增强县(市)区民企对接工作责任感,不断深入挖潜、生成一批批民企项目。三是健全完善民企项目动态跟踪管理制度,做好省“三维”民企项目月报、市领导挂点重大项目月报跟踪汇总,对今年新生成民企项目实行半月报制度,定期召开民企办工作会议,定期开展民企项目进展通报,促进民企对接工作常态化。
2.盯紧抓实合同项目落地动工。一是千方百计完成2011-2012年民企对接合同项目开工率90%任务,针对性推进尚未开工44项,在此基础上制定年度开工29项计划,分解到县(市)区。二是努力实现2013年新对接民企合同项目当年开工率50%以上,认真审核把握好今年新对接合同项目的准入关。三是持续推进项目升级,收集了解民企项目对接落地遇到的征地难、拆迁交地难等困难和问题,帮助促进项目落地,加强走访和跟踪服务。
3.深入推进民企项目洽谈对接。一是突出产业链项目招商,以产业政策为指导,编制产业园及重点行业招商目录,重点加大高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高端制造业、产业链龙头项目及实体经济项目招商对接,鼓励民企参与央企项目产业链配套合作,不断延伸和壮大产业群。二是抓好重大民企产业项目谋划生成,了解全国民企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需求,多形式开展民企项目推介对接活动,引导开展大型企业的高位嫁接,力争对接签约一批全国民企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大项目、好项目。三是加强存量招商,合理节约集约土地,合理使用现有企业闲置土地和厂房,通过盘活资产、资产重组及存量土地引资或增资扩产上新项目。
4.积极筹备今年招商对接活动。一是认真开展省第三届民企洽谈会前期筹备工作,组织各县(市)区、产业园,做好重点参会客商邀请及签约项目预准备,研究制定上报福州市参会方案,不断梳理和巩固福州市民企合同项目对接成果。二是积极做好榕商回归项目签约及“5.18”海交会配合工作,通过推进一批内资项目洽谈,深化民企产业项目对接。三是组织参加“9·8”投洽会等洽谈对接签约活动,组织各县(市)区、产业园区,分区域、分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走访,重点加强对全国民企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推介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