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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2  来源:福建经贸委  作者:Guo   浏览: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集团(控股)公司,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根据工信部《关于加强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2013〕6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开展工业质量品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2013年在全省经贸系统的工业企业中组织开展工业质量品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提升企业品牌培育能力、质量管理能力等方面,开展工业质量品牌能力提升活动。各设区市经贸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质量品牌专业机构和工业企业要按照《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附件1)的要求,组织实施,务求实效。
    (二)增强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
    为引导企业增强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在2011年和2012年开展两批“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在全省工业企业中组织开展承诺活动。通过省经贸委门户网站集中发布企业承诺信息,并推荐到中国工业产品质量网(
www.quality.org.cn)。通过工业企业发布承诺信息,增强广大消费者对我省工业产品的消费信心,提高我省工业企业的信誉和形象。
    为丰富质量信誉承诺活动的内涵,可以与质量安全、品牌信誉等方面的承诺内容和活动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承诺活动,同时加强对承诺企业的宣传并履行监督责任。
    发挥企业自我声明信息服务平台作用,鼓励企业发布规范的自我声明信息。按工信部的要求,推进和规范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工作。
    (三)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各设区市经贸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积极鼓励企业学习实践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发挥专业机构作用,有针对性地推广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管理、精益生产等质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业积极采用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标准。积极推进医药、婴幼儿奶粉企业的GMP和HACCP管理体系标准的实施和认证。
    组织工业企业积极参加全国质量协会系统组织开展的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现场管理等质量管理活动。在此基础上,委托福建省质量协会开展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管理(6σ)、精益生产、现场管理(5S)、全面质量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培训活动,提高全省工业企业员工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方法的运用技能,增强工业企业质量保证能力。
    (四)鼓励企业争创省政府质量奖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文〔2009〕339号)等文件精神,配合省质监部门,积极推荐优秀企业参与每年度的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评选。通过组织、推荐参评活动,普及、推广、应用卓越绩效模式等质量管理方法,推动全省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促进我省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方法和水平的整体提高,增强我省优秀企业和区域性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五)推进工业产品标准建设和产品标准贯彻实施
    引导和组织企业开展对标活动,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的产品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生产有竞争力的工业产品。推动工业产品标准的贯彻实施,杜绝无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促进我省工业产品的质量进一步提高。积极组织工业企业申报工信部和地方标准主管部门的标准立项项目和标准贡献奖等项目。引导、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和有实力的企业等单位跟踪国际标准情况,参与国际、国家及行业等各类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六)促进工业产品实物质量提升
    各设区市经贸部门要继续围绕质量提升来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力度。利用国家和省里相关专项支持新产品开发、产品质量攻关以及提升工业企业品牌价值。积极组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等活动,促进企业加强产品开发工作。
    (七)深化工业品牌培育
    在总结2012年全省品牌培育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品牌培育方法,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品牌培育专业人才的培训等工作。今年省品牌培育办公室在全省选择10家工业企业开展品牌培育试点工作。同时,在工信部的指导下,开展品牌培育能力评价机制的研究,引导企业持续提升品牌培育能力。
    组织工业企业通过中国工业产品质量网(
www.quality.org.cn),及时了解全国工业品牌市场信息和各省品牌培育的动态、做法和经验,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品牌培育和品牌管理体系的建立,提升企业品牌信誉和价值,促进我省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作。
    (八)完善产品质量环境
    各级经贸部门要加强对工业企业质量管理、产品质量、产品标准的要求,组织工业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月”等质量活动;各行业协会要积极开展“质量兴业”活动,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解决行业突出质量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质量品牌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经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品牌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各级经贸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结合各地和各行业的实际,把质量品牌工作落实到企业中去,切实指导企业增强质量品牌意识,提高质量品牌能力,提升企业质量品牌竞争力。
    (三)创新思路,强化质量工作。各级经贸主管部门要继续落实质量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思路和手段,推动质量品牌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工作宣传。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质量品牌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质量品牌意识,展现质量品牌建设成果,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和信誉形象。
    (五)强化质量工作的合力。各级经贸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改、质检、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机构的作用,将质量品牌工作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合力推进工业质量品牌建设。
    工信部将对各省的质量品牌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请各设区市经贸委(经贸、经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在年中和年底前对本地区质量品牌工作和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填写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分别于2013年6月20日和11月20日前报我委,我委汇总后统一报工信部科技司。
    联系电话:0591-87832725。

    附件:1.2013年福建省工业质量品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
          2.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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