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25日讯(记者 王烽)福州市经委近日联合市财政局印发通知,称启动2013年福建省、福州市节能(循环经济)项目申报。据悉,节能(循环经济)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的资金扶持,企业可于5月20日前申报,届时,市经委、市财政局将委托福州市节能监测中心召集专家对项目技术、工艺改造等进行现场专项评估测算,项目评估报告结论将作为财政奖励的主要依据。
根据申报通知,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以奖励形式给予资金支持,原则上按项目年度节能量(同时参考项目投资额),每节约一吨标准煤给予200元奖励,封顶100万元。据了解,优先支持列入全国万家实施节能低碳行动的企业和列入全省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企业,给予特殊倾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