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地评价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水平,做好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和发布工作,并保证评价技术工作程序清晰、方法科学,结果公正,根据《中国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和发布活动工作章程》特制定本评价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工作,也适用于地区性和行业性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工作。
第二条 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性
坚持科学性与合理性统一,立足我国工业企业特点,借鉴国内外品牌评价技术,确保评价工作的有效性、稳健性和可靠性。
2.可操作性
采用多层次评价指标框架结构,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结合,综合运用多种数据采集、处理与量化技术手段,注重可行性和技术成熟性,评价技术过程简捷明了,计算结果稳健可靠。
3.公正性
尽量采用国家统计、科技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提高信息的可采信程度和综合利用水平。
4.可比性
按照“行业间整体可比,行业内排序不乱”的原则设计技术方案。分行业确定定量指标的评价基准,尽可能消除不同行业特点对评价工作产生的不利影响。
第三条 评价指标体系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作为专业机构,在中国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中国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专家库的有关专家研究建立并持续完善品牌竞争力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采用四级指标结构。在第四级指标之下可设立若干评价维度。在满足评价需要的前提下,鼓励采用相对简洁的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的确定和变更需由中国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专家委员会研究通过。
2013年评价指标体系由1个一级指标、2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18个四级指标构成。其中,定量指标10个,定性指标8个,具体内容见附件1。
第四条 评价模型
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采用综合评价法,通过给出标准分和赋权的办法,将多个不同量纲的指标转化为一个能够反映综合情况的指标来进行评价。
第五条 指标权重
评价指标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层次关系,权重体系的作用是定量地描述各个指标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重要性。在权重设定过程中,通过德尔菲法形成权重分配方案,按照特定的数学方法,计算确定评价指标权重体系。
第六条 四级指标的评价
对于定量指标,采用基于特定基准值的标准化转换,将不同量纲的变量根据行业的发展情况线性转换到60分到100分之间,企业表现越好,得分越接近100分。对于定性指标,采用9级典型特征的方式确定分值。
第七条 测算步骤
根据品牌竞争力指数评价模型,品牌竞争力指数的生成包括五个步骤。
1.对参评企业进行行业分类。按照GB/T 4754-2011将参评企业按照工业行业大类进行分类。
2.计算四级指标及其标准化得分。对于定量指标,根据参评企业填报数据计算指标的观测值,分行业确定标准化转化的基准,计算标准化得分。对于定性指标,根据企业填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分。
3.计算三级指标的标准化得分。根据四级指标的标准化得分及在三级指标中所占权重大小,计算三级指标的标准化得分。
4.计算二级指标的标准化得分。根据三级指标的标准化得分及在二级指标中所占权重大小,计算二级指标的标准化得分。
5.计算一级指标得分。根据二级指标的标准化得分及其权重,计算出一级指标,即企业品牌竞争力指数。
第八条 结果提交
专业机构将测评结果报专家委员会,并就测评过程进行技术说明。专家委员会根据评价结果向中国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审定委员会提交中国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排序建议。审定委员会确定品牌竞争力榜单。对专家委员会和审定委员会提出的评价技术问题,专业机构负责说明并采取技术措施解决有关问题。
第九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专家委员会。
附件:
1. 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品牌竞争力指数 |
品牌培育 能力 |
资源水平 |
人均净资产 |
全员劳动生产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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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资源保障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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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水平 |
品牌战略规划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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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培育过程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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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分析改进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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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水平 |
研发投入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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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销售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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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先进标准产值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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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培育 绩效 |
运营表现 |
综合市场占有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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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利润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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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贡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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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反映 |
品牌知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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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美誉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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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忠诚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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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影响 |
行业影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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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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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化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