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会网5月27日讯 (通讯员 高文静)近日,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总工会、福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和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四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标准及计分表>和<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乡镇(街道)创建标准及计分表>(试行)的通知》,围绕建设“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总目标,从2013年至2015年用三年时间实现创建活动全覆盖。
此次创建活动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内容纳入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创建标准之中,力争到2015年,全市所有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辖区内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普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深入推进厂务公开工作,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让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