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6日获悉,我市设立了工业设计专项扶持资金。
市经委、市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申报2013年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明确,该资金申报对象为:在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设计企业(机构),以及已设立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纺织服装、轻工等行业的制造业企业。
根据《通知》,将鼓励建立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按设备和软件投入的10%~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鼓励工业设计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企业年度新增专用设备、软件等资产投入达50万元以上,按10%~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重点企业申报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对获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工业设计企业或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鼓励制造业企业与工业设计机构开展对接交流与合作,对合作项目在本市实现产业化,且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税收增长15%以上,分别给予生产企业、工业设计机构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工业设计企业(机构)及制造业企业的工业设计研发项目,获得国家、省创意产业计划扶持并得到资金支持的,给予25%的地方配套补助资金,单个企业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