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政府出台《漳州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市场扩展等问题,优惠政策将执行至2014年12月31日。
在优化用地环境方面,对中小企业申办土地房屋权证或房产交易、抵押等业务,在地籍调查、房产测绘和交易登记等环节开辟绿色通道。
在财政资金方面,对获得银行信用贷款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给予30%的信贷贴息补助,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每年贴息额度不超过30万元。另外,市财政统筹安排50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帮助中小企业降低融资困难。市财政统筹安排1亿元作为“工贸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资金”,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贷款政策、发展前景良好、贷款即将到期,而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工贸企业(中小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资金周转服务。
在拓宽融资渠道方面,市财政统筹5000万元设立漳州市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专项基金,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担保。
在开拓市场方面,对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定向向漳州市中小企业采购。引导中小企业充分利用甲供甲控政策。支持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扩大产品销售,对企业加入阿里巴巴旗下“出口通”和淘宝商城的,给予一次性服务费补助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