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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政策吸引台青年来榕创业创新

发布时间:2013/08/12  来源:东南网  作者:Lu2011   浏览:

在昨日举行的第五届两岸青年社团负责人圆桌会议上,我市发布了《福州市关于吸引台湾青年人才来榕创业创新的相关政策》,涵盖了创业资金补助、提供免费办公场所、住房保障、人才聘任、档案创建等十个方面,为更多的台湾青年人才来榕创业创新提供更细致的政策保障。
 

政策一:台湾青年高层次人才来榕创业创新的,可推荐申报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和福建省“百人计划”人选;对携带高新技术成果、项目来榕实施转化或从事高新技术项目引进开发的台湾青年人才,可申报创业启动资金和科研经费。

政策二:台湾青年人才来榕创办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驻各类创业园,并享受两年内由创业园为其免费提供的1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场所、申请人才创业启动资金以及个人所得税返还等政策。

政策三:台湾青年人才适合《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可购买我市人才公寓,或租住周转房,或享受住房补贴。

政策四:台湾青年人才来榕工作,符合我市人才特聘岗位计划条件的,可申请聘任制公务员或应聘事业单位特聘岗位相关工作。

政策五:凡在福州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未达到大陆法定退休年龄的台湾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

政策六:对与新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且在我市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中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分别给予企业、毕业生社会保险补助100元/月、80元/月,补助期限不超过一年。

政策七: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优秀项目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企业,或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可申报我市3万~10万元的大学生创业启动资金,并推荐申报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

政策八: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优秀项目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企业,或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企业,可申请入驻我市各级大学生创业园,第一年免费使用100平方米以内的场地,第二年视经营状况给予减免租金。

政策九: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优秀项目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企业的团队核心成员,一年内可享受我市提供的每月360元生活补助和免费集体宿舍。

政策十:台湾青年人才可在我市重新创建个人工作档案,我市将有专门的人才服务机构为台湾青年人才提供创业就业政策咨询、接待洽谈、代办各项审批手续等“一站式”服务。

作为距离台湾最近的省会城市,福州既是著名的台胞祖籍地,也是海峡西岸对台合作交流的前沿平台,还是祖国大陆对台优惠政策覆盖面最广、两岸合作交流最活跃的地区之一。改革开放以来,福州已批台资项目3122项,合同外资70.1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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