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本报 发布时间: 2013年8月29日
吉林省通过放宽条件,优化流程等举措,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已总计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441家。
通过对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条件、流程和要件的梳理,吉林省金融办放宽了有利于申请人进入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的条件,取消了一些要件。在条件上,小额贷款公司最大股东或主要发起人持股比例由20%放宽到50%,小额贷款公司首期出资由全部缴足放宽为允许分期注资,全部出资额一年内到位即可;在程序上,明确了各级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的工作时限,同时给予注册资本金5亿元以上(含5亿元)且首期注资不低于2亿元的小额贷款公司,直接向省金融办申请设立的绿色通道待遇;在要件上,由原来筹建和开业两步共计26个要件,压缩为一次申请开业并仅需9个要件。
“重点是通过放宽准入条件、优化准入流程、简化准入要件,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从而起到平抑民间借贷利率、提高服务质量的作用。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已经营多年并取得良好业绩的小额贷款公司创新服务模式、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深度,使得更多的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能够享受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服务。”吉林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目前,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发展如火如荼,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已累计批准开业441家,注册资本金147.15亿元,平均注册资本金为3336.73万元;累计发放贷款突破300亿元,已达356.32亿元;贷款余额首次突破100亿元,达到了100.95亿元,较年初增长25.26%。小额贷款公司已逐渐成为信贷支持吉林省民营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之一。(王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