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美光伏产品贸易争端,美国太阳能行业协会日前提出一份所谓和解方案。这份方案把美国企业利益捧上天,却置中国厂商利益于不顾,实在有失公正与均衡。
首先,方案建议中国政府应同意终止对美国多晶硅产品征收反倾销与反补贴(双反)关税,但美国却能够分步骤逐渐取消对中国光伏电池板及组件产品的双反关税。
其次,方案建议中国光伏产品厂商应同意成立一个资助美国光伏产品厂商的基金,帮助美国厂商拓展在美国的市场份额。和解方案认为,中国厂商可用原本支付给第三国的部分额外费用支持这个基金。
中国光伏产品厂商眼下为规避美国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和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需要通过第三国厂商向美国市场转卖产品,既增加了中国厂商的成本,也造成了供应链扭曲。
第三,方案建议中国厂商出资创立太阳能开发研究所,致力于拓展美国光伏产品市场,提高美国本土生产能力,同时加强中美在合作研发、环境、卫生、安全与标准等方面的合作。
最后,方案建议美国设立一个保障机制,应对中国光伏电池板销量在美国市场激增的情况。
这个和解方案以2002年美国与巴西就美国对棉花不公平补贴而达成的和解协议为蓝本。当时世界贸易组织裁定美国败诉,因此美国建立了一个补偿基金,每年赔偿巴西棉农1.5亿美元,以免遭世贸组织制裁。也就是说,这份和解方案实际上是认定中国对光伏产品厂商有不公平补贴,美国属于受害者,这显然有违事实。
中美光伏贸易本是互补关系,中国从美国进口多晶硅,再将其加工成光伏电池板及组件卖回美国。这种全球供应链下的分工合作本可降低产品价格,符合双方发展清洁太阳能的政策目标。所谓的光伏产品贸易争端也是由美方挑起,中方对美方的惩罚性关税只是一种反制措施。
事实上,解决两国光伏产品贸易争端并非没有先例可循。今年7月,中国与欧盟就光伏贸易问题达成了基于限价和配额的“友好解决方案”,即中国厂商同意为出口至欧盟的光伏产品设置底价,并且只要每年不超过一定限额,欧盟就不对这些企业征收惩罚性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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