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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第九届中国商品(印度孟买)展览会

发布时间:2011/09/29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Lu2011   浏览:

                                                                              2011第九届中国商品(印度孟买)展览会
中国商品(印度孟买)展览会已经成功举办了八届。随着展会规模和参展企业范围的不断扩大,展品的种类越来越丰富,中国商品(印度孟买)展览会已成为我国在印度每年定期举办的大型展会之一,获得了很高的知名度。
印度是发展中大国。中印两国已经成为亚洲乃至世界经济的火车头。随着中印双边经贸快速发展,且呈不断加速的趋势,中国已经超越美国成为印度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和印度在2010年的双边贸易额超过了两国的预期值,达到617亿美元。与2009年430亿美元相比,2010年两国贸易额增长了43%。
一、展会时间:2011年12月15-17日
二、展会地点:印度孟买展览中心
三、展出内容:
1、电机、防盗报警、消防、安防产品;
2、工艺品、礼品及玩具 办公;
3、箱包、伞、纺织面料及辅助材料;
4、机械类产品(食品制造机械、纺织机械 、制鞋机械、纸品机械、医疗器械等)。
四、电机市场:
近年来,我国对印度出口的商品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机电产品跃居对印度出 口的第一或第二大类商品。高附加值的工业制成品逐渐受到印度消费者的肯定和欢迎 ,我国制造的机电产品以价廉物美著称,在印度市场上的份额不断扩大。
五、市场背景:
★ 印度是“金砖五国”和G20国集团成员国之一,印度2010年GDP增速达到10.4%,首次超过中国的10.3%。
★ 印度拥有超过12亿人口,预计2014年将突破14亿,成为世界第一大人口国家。消费能力与消费习惯与中国相仿,其中中产阶级人数超过4亿,购买中高档消费品能力强,而7亿多人对价廉物美的商品情有独钟;
★ 中国消费品价格平均价格比印度商品便宜20-40%;
★ 印度制造业相对落后,中国产品在印度市场具有强劲竞争力,机械类占出国产品43%;
★ 近年来中印双边经贸快速发展,到2010年已突破600亿美元,二国贸易额增长了43%据估计,未来6至7年内经贸额有望达到1000亿美元。
六、往届回顾:
2010年第八届中国商品(印度孟买)展览会的举办在当地引起了轰动效应,并取得巨
大成功。展会共有来自广东、浙江、福建、甘肃、辽宁、安徽、河北等9个省份。参展
企业主要来自机电、化工、五金、家电等8个行业,展出内容包括电子电器、通讯设备、
五金工具、建筑装饰材料、日用、化工、纺织服装、小型机械等。展会现场采购商云集,
现场每天都是客商云集,共吸引了来自印度各地及周边地区的超过7500名专业观众入
场洽谈,展商纷纷反映本次展会的热闹程度可媲美广交会。大部分展商在展会期间接洽
的专业客户数量超过50位,并与客户建立代理业务关系。据初步统计,参展企业现场
签订合同的总金额逾3000万美元,意向合同逾4380万美元。参展企业满意率达90%。
七、参展费用:
报名费 RMB2000元/司 含邀请函、国际联络费等。
展位费 RMB24,300元元/9平方米
(双开口加收10%) 含铝制展架,白色展板,中英文公司名楣板,地毯,1桌3椅,4盏射灯,1个电源插座,1个储物柜,6块产品展示架,垃圾桶,清洁及保安
空地 RMB2,000元/㎡,(18㎡起租) 地毯,清洁及保安
人员费 展期随团:约RMB17000元/人 含国际段机票,境外食宿、交通、导游等费用。
孟买+印度金三角考察:
约RMB21000元/人
孟买+斯里兰卡+马尔代夫考察:
约RMB25000元/人
运输费 RMB 2,800元/立方米
签证费 RMB1200元/人 
 

附件
参 展 申 请 表
展会名称 2011第九届中国商品(印度孟买)展览会 申请面积 展位(9平方) 个
展出日期 2011年12月15-17日 地点 印度 孟买 参展人数

参 展 规 定
一、我司负责该展览会组织和筹备工作,参展单位须根椐筹展文件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项筹展工作,并遵守展团有关规定。
二、参展单位需在收到我司确认参展函后30天内将费用人民币一次汇入我司指定银行帐户。
三、参展商品须系能反映国家生产水平的名优新特产品和有代表性的高科技产品,且符合展(博)览会规定的展出范围,严禁假冒伪劣及劳改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参展。
四、参展单位须按要求搞好摊位展品布置,保证展出效果,组展单位有权对参展单位的展品布置进行调整。出售展品要按章纳税,严禁参展人员出售清册以外物品。
五、参展单位须遵守展(博)览会规定,按时参展,不得提前撤展。
六、参展单位在国外必须服从展览团的行政领导和工作安排。
七、参展单位交付展位费后不得退展,否则参展单位要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八、本申请表双方盖章后具有合同效力,参展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

会员单位需参加的,请与省电机电器行业协会秘书处联系。秘书处联系电话:13313788133    15715903166(办公室)

福建省电机电器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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