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讯 (陈跃生 谢开飞)日前,福建省华安县出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加快特色县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步伐。实施意见明确,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凡列入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补助20万元、10万元;列入国家级新产品或国家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的项目,给予补助5万元。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奖励1万元,实用新型专利0.2万元,外观设计0.1万元。鼓励成果确认与转化,对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奖励3万元、1万元、0.5万元,对成果转化项目好的分别给予奖励0.5万元至3万元。扶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列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列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列入省级创新型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列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引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已经建立,并投入运作的经县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后,给予5万元资助。每年不少于50万元建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